文字解讀丨《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1-16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文字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四川省出臺《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明確:“建立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對質量工作成效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處于領先地位的組織和質量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022年,國家出臺《質量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指出:“建設質量強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國經濟由大向強轉變的重要舉措”“鼓勵地方按照有關規定對質量管理先進、成績顯著的組織和個人實施激勵”。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再次把制造強國、質量強國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目前,國家層面設立了中國質量獎,全國有28個省(區、市)、超過100個市(地、州)設立了相應的政府質量獎。

  2022年11月,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質量強市辦)報市政府同意后,重啟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

  二、起草過程

  在參考《四川省天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和瀘州市、遂寧市、樂山市等地政府質量獎設置辦法后,市質量強市辦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11月3日和10日,兩次征求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和27個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11月14日,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市質量強市辦修改形成《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送審稿)》),并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三、主要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質量強國的重要指示,認真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質量強省、質量強市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全市各領域高質量發展。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總則(評審原則、評選周期,獎項設置等), 組織機構(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市質量強市辦、市級有關部門及各縣區在評選工作中的職責),申報受理(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受理單位),評審表揚(評審依據、方法、流程和授獎形式),監督管理(監督方式,處理方式等),推廣應用(獲獎組織和個人、縣區、行業主管部門等在宣傳推廣工作的要求), 附則7個部分,共三十二條。

  五、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市政府質量獎的申報、評選、表揚、監督和管理。 

  六、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3年1月30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七、重要影響

  通過市政府質量獎的評選表揚和宣傳推廣,獎加快形成全社會重視質量、創新質量、發展質量的濃厚氛圍,深入推進我市質量強市建設,推動我市各領域高質量發展。

  八、解讀人信息

  解讀機構:攀枝花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812-3343090

審核: 雷雨陽   責任編輯: 楊正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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