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1-24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主要背景

  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圍繞企業群眾反映的“辦照容易辦證難”和“辦證多、辦證繁、辦證慢”等突出問題,為了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推行“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和地域全覆蓋。

  二、主要內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確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各類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嚴格執行照后減證,優化審批服務

  根據省政府印發的中央、地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在全市范圍內,對審批層級為市、縣(區)級農業農村、文化廣播電視旅游、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教育體育、公安、水利、林業等部門的15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逐項實施改革。省政府印發的《中央層面設定“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2021年四川自貿試驗區版)》不在攀枝花市范圍內實施。

  (三)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全面推進協同配套

  1.嚴格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活動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嚴肅督查整改并追究責任。

  2.持續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簡化經營范圍登記內容。企業從事許可經營項目活動的具體條件、范圍和時限,由有關涉企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限定和規范,不在營業執照上進行具體記載。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3.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數據采集、錄入規范和標準,及時將本部門電子證照歸集至全省、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促進電子證照信息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領域共享應用。對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四)厘清責任分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堅決防止、糾正“以批代管”和“不批不管”問題。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2.按照改革方式分類落實監管規則。對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新設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對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實現審批監管權責統一。

  3.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并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要實施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要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

  (五)加強工作保障,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1.加強改革組織保障。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對本區、本部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負總責,要明確牽頭單位,健全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扎實推進改革落地。

  2.加強改革法治保障。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推動實施改革。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對本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及時建立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3.加強改革技術保障。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與省政務共享平臺建立數據雙向交換通道,打通信息壁壘。要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省政務共享平臺(信息從產生到歸集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推動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和公示。

  4.加強改革實施保障。對清單中的改革事項,各縣(區)政府要逐一明確本級主管部門,壓緊壓實推進改革和事中事后監管部門責任。各有關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對應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實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要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的培訓宣傳解讀,調整優化業務流程,修訂辦事服務指南和完善工作規則,改造升級信息系統,確保改革順利實施,讓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一、主要背景

  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圍繞企業群眾反映的“辦照容易辦證難”和“辦證多、辦證繁、辦證慢”等突出問題,為了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推行“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和地域全覆蓋。

  二、主要內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確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各類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嚴格執行照后減證,優化審批服務

  根據省政府印發的中央、地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在全市范圍內,對審批層級為市、縣(區)級農業農村、文化廣播電視旅游、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教育體育、公安、水利、林業等部門的15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逐項實施改革。省政府印發的《中央層面設定“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2021年四川自貿試驗區版)》不在攀枝花市范圍內實施。

  (三)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全面推進協同配套

  1.嚴格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活動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嚴肅督查整改并追究責任。

  2.持續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簡化經營范圍登記內容。企業從事許可經營項目活動的具體條件、范圍和時限,由有關涉企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限定和規范,不在營業執照上進行具體記載。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3.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數據采集、錄入規范和標準,及時將本部門電子證照歸集至全省、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促進電子證照信息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領域共享應用。對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四)厘清責任分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堅決防止、糾正“以批代管”和“不批不管”問題。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2.按照改革方式分類落實監管規則。對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新設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對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實現審批監管權責統一。

  3.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并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要實施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要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

  (五)加強工作保障,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1.加強改革組織保障。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對本區、本部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負總責,要明確牽頭單位,健全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扎實推進改革落地。

  2.加強改革法治保障。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推動實施改革。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對本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及時建立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3.加強改革技術保障。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與省政務共享平臺建立數據雙向交換通道,打通信息壁壘。要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省政務共享平臺(信息從產生到歸集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推動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和公示。

  4.加強改革實施保障。對清單中的改革事項,各縣(區)政府要逐一明確本級主管部門,壓緊壓實推進改革和事中事后監管部門責任。各有關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對應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實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要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的培訓宣傳解讀,調整優化業務流程,修訂辦事服務指南和完善工作規則,改造升級信息系統,確保改革順利實施,讓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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