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04-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改革個人貸款管理模式的請示》:住房抵押擔保,借款人不承擔擔保費用;抵押物權屬不一定為借款人所有,均可作為貸款抵押物;房地產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借款人不承擔擔保費用;擔保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費用降至5%。
(記者 江瀟)4月17日,市長張剡主持召開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改革個人貸款管理模式的請示》等。
會議指出,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主要采用擔保公司全程擔保的模式。隨著個人貸款規模的迅速增長和職工群眾對改善服務要求的提高,原有貸款模式的風險有所加大,職工群眾對降低費用的呼聲越來越高。目前,我市兩家公積金貸款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已達23億元,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同時,全程擔保的費用要高得多,是按照貸款額的1%至2%收取。
會議指出,為降低擔保風險和擔保費用,我市拓展完善擔保方式,一方面,針對有現成抵押物的個人貸款,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抵押權人為受托銀行,借款人不承擔擔保費用,同時,抵押物權屬不一定為借款人所有,只要權屬人同意,均可作為貸款抵押物。另一方面,針對無現成抵押物(期房)的貸款,可由房地產開發商或擔保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階段性擔保不需要借款人承擔擔保費用,如果開發商不愿意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可由擔保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費用降至5%。,僅為以前的25%至50%。
會議還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開展特色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實施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