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1-19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攀枝花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系(地址: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大街2號泰隆大廈11樓,郵編:617000,電話:0812—3359797)。
一、總體情況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 2019 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攀辦發〔2019〕41 號)精神,我局立足機構改革后的職能職責,聚焦全局中心和重點工作,認真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和工作透明度。
(一)強化組織保障。建立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局辦公室統籌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各司其責的政府信息公開責任體系。根據政府信息“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明確了政府信息由撰寫信息的責任科室、局屬單位及時主動公開,責任科室、局屬單位的負責人為政府信息公開責任人。強化責任考核,凡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按規定時限及時公開或未按要求公開的,在年度考核時進行扣分處理。
(二)依法主動公開。一是信息公開基本情況。嚴格按照《條例》《實施辦法》規定,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9年通過局門戶網站累計公開信息1994條,平均每月公開信息166 條;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公開701條,未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公開1293條;全年門戶網站訪問量近5.8萬人次。二是依申請公開情況。今年通過信件的方式收到依申請公開2條,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對提交申請的公民進行了書面回復,依申請公開回復2條。二是信息報送情況。通過黨政信息報送平臺向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97篇,被市委《每日要情》采用24篇,省委《每日要情》采用7篇;被市政府《工作動態》采用 21篇,被《政務晨訊》采用1篇,被《國辦要情》采用1 篇、《國辦專報》采用1篇,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三是政策解讀情況。主要負責人認真開展親歷體驗為民服務活動,針對物業服務企業、房產中介、老舊小區改造、污水處理等涉及民生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等開展了調查研究,撰寫了4篇調研報告提交市政府參閱。同時,多次接受新聞媒體采訪,解讀“三把鎖”項目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和房地產市場發展等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四是行政復議、訴訟情況。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件。五是代表建議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今年我局主辦人大代表建議6件、政協委員提案15件,辦復率100%,滿意率100%,全部按時辦結并予以公開。六是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我局全年重點領域信息公開265條。其中,權責清單2條,財政信息17條,代表建議政協提案60條,重大建設項目21條,住房保障78條。
(三)加強信息管理。局辦公室牽頭制定并印發了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和信息公開審批表,安排專人統籌全局系統信息發布和管理工作;各責任科室和局屬單位各自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對本科室(單位)制作的信息進行主動公開,各科室(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動對接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根據每月信息發布監測通報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對相關欄目進行調整和充實,做到公開信息準確無誤,保障公民對住建系統工作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四)抓好平臺建設。2019年,局門戶網站按照全市網站集約統一部署,完成了網站集約管理。我局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網已經關停,現網站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效運行。各局屬單位網站也按照規定進行了關停處理。我局為方便群眾辦事和查詢,特別增加了便民服務欄目,鏈接了市房地產事務中心房產運行平臺,市民可隨時查詢房產狀態和房源信息;同時增設辦事指南,發布了全局系統涉及住保、房產補貼、電梯增設、施工許可辦理等全流程辦事指南和相關表格(可下載),極大地方便辦事群眾。2019年,局屬單位市房地產事務中心還研發了“花城易居APP ”,主要發布全市房產、物業相關信息,著力方便外地人在攀購房,也開啟了攀枝花房產信息時代。
(五)落實監督保障。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了“政風行風專項整治年”活動,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將群眾對我市住建系統政風行風意見建議進行了反饋,我局根據反饋意見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了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具體措施,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具體問題。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積極主動回應群眾關切,以政風行風建設的實效取信于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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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無 |
無 |
無 |
規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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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07 |
減少39 |
46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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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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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56 |
本年2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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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無 |
無 |
無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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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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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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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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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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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 |
59060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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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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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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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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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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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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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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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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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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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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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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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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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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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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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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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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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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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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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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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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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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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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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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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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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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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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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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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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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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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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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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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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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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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認識有待加強,個別科室(單位)常以工作繁重為由,忽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信息公開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在政府網站上發布的內容,仍存在格式不規范、錯字漏字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一是強化督查督辦。完善細化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更新維護、教育培訓等相關配套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同時,對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定期督查通報,并于年終進行目標考核。二是加強平臺建設。做好政府網站信息更新、保密檢查、設備維護等工作,防止網絡安全隱患。充分利用各種政務平臺,積極主動公開辦事流程和要求,方便群眾辦事,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三是持續開展培訓學習。通過以會代訓、以干代訓和舉辦專門培訓等多種形式,強化對信息工作人員的培訓,重點學習《條例》《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