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3-18 來源: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18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8〕94號)等相關法規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職能轉變,不斷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分
1.主動公開信息概況。2018年,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攀枝花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http://wgxj.panzhihua.gov.cn)、攀枝花文廣新微信公眾號、攀枝花市廣播電視臺、攀枝花日報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注重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和依法公開。全年主動公開信息數量398條,其中概況信息2條、計劃總結信息3條、工作動態信息235條、人事信息9條、財政信息數2條、行政執法信息28條、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信息11條、其他信息108條。
2.落實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情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8〕94號)文件要求,積極對接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探索建立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信息公開制度,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公開攀枝花市文化企業、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數據庫制度等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制度5項,較好的完成職責分工任務。
3.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結果公開情況。今年,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21件,其中主辦11件、會辦10件。由局行政審批科牽頭辦理,年初就對承辦工作任務進行分解下達,明確辦理責任、辦理程序、辦理要求,在承辦科室的密切協作下,全部辦結,已向市目標督查辦報送涉及辦理工作的信息、資料、圖片59條。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攀枝花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主動公開本部門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結果1條、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10條。
4.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等方面舉措。通過公開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保護等領域法律法規,同時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行政執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依法行政。為方便群眾辦事,方便群眾參與公共文化活動,主動公開文化服務機構、演出經營機構、互聯網文化單位、電影放映和文物單位等公共文化服務信息。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向社會承諾17項行政許可事項、21項公共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并且辦理承諾時間在法定時間的基礎上總體壓縮70%以上,行政審批最快6個工作日,公共服務最快3個工作日辦結,辦理結果將通過快遞物流等方式直接送達辦事群眾。行政許可、公共服務、行政確認、未歸類事項承諾網辦率達到96%,“一次辦”率達到98%,今年以來已經在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并辦結案件129件。
(二)旅游行業部分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1)完善領導機制。調整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專人抓落實,機關各科室、各部門密切配合”總體要求,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人管,具體事務有人辦,形成了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了機構、人員、經費“三到位”,建立了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為進一步做好信息發布工作,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完善了《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攀枝花市旅游局辦公室關于落實互聯網門戶網站信息發布保密審查責任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完善了《攀枝花市旅游局信息公開目錄》《攀枝花旅游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規范了政務信息發布程序,建立保密審查機制使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確保該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不宜公開的信息堅決不公開。
2.加大重點信息公開力度
(1)利用新媒體擴大信息發布范圍。在攀枝花旅游政務網開設政務公開、規劃招商、宣傳促銷、游客互動、旅游執法等專欄,及時發布工作信息。截至目前,通過攀枝花旅游政務網發布信息1200余條,官方微博發布信息400余條,官方微信發布信息260余條。
(2)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其他行政權力等事項全部在政府網站對外公開。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和審批前置條件,優化行政審批辦理流程,增強了行政權力運行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3)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先后發布了《攀枝花市旅游局2017年部門決算說明》《攀枝花市旅游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數據》《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等財政信息,公開部門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涉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20條。
(4)公開扶貧攻堅信息。通過網站公開旅游扶貧政策宣傳、活動開展、扶貧成效等信息,2018年共公開相關信息5條。
(5)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結果信息。通過網站公開2018年由旅游局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信息15條,政協委員提案信息15條。
3.推進決策、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嚴格落實政策解讀回應相關工作要求,按照“誰起草、誰解讀、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將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同時,積極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細化政策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并向社會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范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提高信息公開人員的綜合素質,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公開、透明、及時、全面。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范情況。一是局辦公室指導和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和發布的協調工作。二是嚴格信息發布程序,政府信息發布,以局領導簽發件為準。特別是以本局名義制發的公文、局領導講話和政務活動、重大文化活動和文化動態、各類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嚴格遵守信息發布秩序,維護政府信息的嚴肅性、一致性。三是對本系統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業務培訓,對全系統網站安全進行了檢查和督導。
(三)擴大公開渠道,拓寬公開范圍。我局不僅通過網站公開政務信息,而且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督促市文化館、市圖書館、市文化藝術中心通過攀枝花市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系統公開信息。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年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重點領域信息與公眾的需求仍存在一些距離,公開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進一步提高和優化;政策解讀力度尚需加強等。下一步,我局將著力從以下幾方面抓好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做到與整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二)加強網站建設,完善載體功能。以局門戶網站為抓手,豐富信息公開內容,細化信息公開欄目,及時更新和管理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所需信息,方便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三)加強學習,提升隊伍素質。加強對政策解讀相關知識的學習,切實掌握政策解讀相關技能,提高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論傳播、公共關系處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統 計 指 標
|
單 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658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58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98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0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62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9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8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32
|
單位負責人:楊文慧 審核人:蘇建洪 填報人:趙 楊
聯系電話:3337843 填報日期:2019年2月13日
填報說明:
1.數據統計時間跨度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縣(區)統計數據應涵蓋所轄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
3.“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應等于“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確承擔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的機構。
5.“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是指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在編人員,或聘用的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且未兼職其他工作的人員。
6.“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是指由財政專項撥款或本單位經費中專門用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經費。
附件2
政府信息公開分項統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分項指標
|
單 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同一條信息只能在以下8項中選擇1項,不重復計算)
|
||||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與“總表”中的數據一致,應等于以下8項數據之和)
|
條
|
658
|
||
(一)政府行政機關機構概況信息數
|
條
|
5
|
||
(二)計劃總結信息數
|
條
|
7
|
||
(三)行政規范性文件信息數(與“總表”中的“規范性文件”數據一致)
|
條
|
11
|
||
(四)工作動態信息數
|
條
|
342
|
||
(五)人事信息數
|
條
|
14
|
||
(六)財政信息數
|
條
|
7
|
||
(七)行政執法信息數
|
條
|
43
|
||
(八)其他信息數
|
條
|
229
|
||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
||||
(一)圍繞“群眾關切事項”推進公開情況
|
||||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
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
|
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響的投資項目信息公開數
|
條
|
||
本地區本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公開數
|
條
|
20
|
||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
信息公開
|
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數
|
條
|
||
社會公益事業建設
領域信息公開
|
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決策、管理、服務、執行、結果信息公開數
|
條
|
||
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公開數
|
條
|
|||
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開政府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
|
6
|
||
(二)圍繞“推進攀枝花高質量發展”推進公開情況
|
||||
產業轉型升級、產品質量提升信息公開
|
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經濟建設方針、戰略等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解讀次數
|
次
|
22
|
|
外資、境外投資、企業外債、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免稅確認等相關政策宣傳解讀次數
|
次
|
|||
是否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
||||
產業、產品、工程、服務、環境五大領域的質量動態信息公開數
|
條
|
|||
缺陷產品名單及后續處理情況信息公開數
|
條
|
|||
是否公開淘汰落后產能目錄
|
||||
是否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發展指導目錄
|
||||
(三)圍繞“三大攻堅戰”推進公開情況
|
||||
圍繞脫貧攻堅
信息公開
|
扶貧規劃、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7
|
|
向特定區域特定人群的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7
|
||
圍繞防范化解重大
風險攻堅戰信息公開
|
相關政策解讀次數
|
次
|
||
是否利用傳統媒體或新媒體等平臺進行輿論引導
|
||||
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數
|
條
|
|||
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信息公開
|
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次數
|
次
|
||
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市控及以上水質自動監測站水質信息公開數
|
條
|
|||
是否公開環保督察整改信息
|
||||
(四)圍繞“優化政務服務”推進公開情況
|
||||
“放管服”改革
信息公開
|
國家、省、市關于“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公開數
|
條
|
31
|
|
是否公開
|
是否公開發布《攀枝花市行政權力清單(2018年版)》
|
是
|
||
政務服務事項清理規范、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結果和改革成效公開數
|
條
|
8
|
||
是否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
是
|
|||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單和“全程網辦”清單
|
是
|
|||
審批辦事服務相關工作措施、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7
|
||
涉及群眾辦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證明和手續的清理結果公開數
|
條
|
是
|
||
(五)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公開情況
|
||||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開
|
是否公布各項民生項目和資金撥付完成情況
|
是
|
||
重點民生工作信息公開數
|
條
|
9
|
||
城鄉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
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特殊群體就業專項活動、人員招錄和就業供求信息公開數
|
條
|
2
|
||
公租房租賃政策、租賃補貼發放以及棚戶區改造、住房維修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
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和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消費警示、提示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成效、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數
|
條
|
6
|
||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數
|
條
|
41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同一條信息只能在以下5項中選擇1項,不重復計算)
|
||||
收到申請數(與“總表”中的數據一致,應等于以下5項數據之和)
|
件
|
|||
(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類信息申請數
|
件
|
|||
(二)財政資金類信息申請數
|
件
|
|||
(三)行政執法類信息申請數
|
件
|
|||
(四)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類信息申請數
|
件
|
|||
(五)其他信息申請數
|
件
|
|||
是否告知不公開救濟渠道
|
||||
四、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
||||
政務微博
|
縣(區)政府或市級部門開設的官方政務微博數
|
個
|
1
|
|
已開設政務微博的縣(區)個數 ▲
|
個
|
|||
市級部門開設政務微博數 ▲
|
個
|
|||
政務微信
|
縣(區)政府或市級部門開設的官方政務微信數
|
個
|
2
|
|
已開設政務微信的縣(區)個數 ▲
|
個
|
|||
市級部門開設政務微信數 ▲
|
個
|
|||
在第三方平臺開設政務賬號或應用的情況(平臺名稱和賬號)
|
||||
自行開發的移動
客戶端情況(移動
客戶端名稱)
|
||||
政務服務中心
|
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
|
個
|
0
|
|
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
|
人次
|
0
|
||
檔案館
|
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
|
個
|
||
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
|
人次
|
|||
圖書館
|
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
|
個
|
6
|
|
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
|
人次
|
996
|
單位負責人:楊文慧 審核人:蘇建洪 填報人:趙 楊
聯系電話:3337843 填報日期:2019年2月13日
填表說明:
1.數據統計時間跨度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縣(區)統計數據應涵蓋所轄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數據。
3.標注“▲”的指標,市級部門不填寫。
4.“行政規范性文件信息數”應等于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的文件數。
5.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有關指標的具體涵義參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8〕94號)。
6.“在第三方平臺開設政務賬號或應用的情況”需準確填寫第三方平臺以及賬號或應用的名稱。
7.“自行開發的移動客戶端情況”需準確填寫移動客戶端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