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19-03-18 來源: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2018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fā)〔2018〕94號)等相關法規(guī)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職能轉變,不斷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分
1.主動公開信息概況。2018年,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tǒng)、攀枝花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wǎng)站(http://wgxj.panzhihua.gov.cn)、攀枝花文廣新微信公眾號、攀枝花市廣播電視臺、攀枝花日報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注重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和依法公開。全年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量398條,其中概況信息2條、計劃總結信息3條、工作動態(tài)信息235條、人事信息9條、財政信息數(shù)2條、行政執(zhí)法信息28條、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信息11條、其他信息108條。
2.落實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情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fā)〔2018〕94號)文件要求,積極對接省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探索建立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yè)信息公開制度,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規(guī)范化水平。建立公開攀枝花市文化企業(yè)、從業(yè)人員信用信息數(shù)據(jù)庫制度等公共企事業(yè)單位公開制度5項,較好的完成職責分工任務。
3.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結果公開情況。今年,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21件,其中主辦11件、會辦10件。由局行政審批科牽頭辦理,年初就對承辦工作任務進行分解下達,明確辦理責任、辦理程序、辦理要求,在承辦科室的密切協(xié)作下,全部辦結,已向市目標督查辦報送涉及辦理工作的信息、資料、圖片59條。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tǒng)、攀枝花公眾信息網(wǎng)、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wǎng)站主動公開本部門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結果1條、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10條。
4.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等方面舉措。通過公開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保護等領域法律法規(guī),同時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行政執(zhí)法情況,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依法行政。為方便群眾辦事,方便群眾參與公共文化活動,主動公開文化服務機構、演出經(jīng)營機構、互聯(lián)網(wǎng)文化單位、電影放映和文物單位等公共文化服務信息。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向社會承諾17項行政許可事項、21項公共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并且辦理承諾時間在法定時間的基礎上總體壓縮70%以上,行政審批最快6個工作日,公共服務最快3個工作日辦結,辦理結果將通過快遞物流等方式直接送達辦事群眾。行政許可、公共服務、行政確認、未歸類事項承諾網(wǎng)辦率達到96%,“一次辦”率達到98%,今年以來已經(jīng)在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并辦結案件129件。
(二)旅游行業(yè)部分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1)完善領導機制。調整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專人抓落實,機關各科室、各部門密切配合”總體要求,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人管,具體事務有人辦,形成了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了機構、人員、經(jīng)費“三到位”,建立了上下聯(lián)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為進一步做好信息發(fā)布工作,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完善了《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攀枝花市旅游局辦公室關于落實互聯(lián)網(wǎng)門戶網(wǎng)站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責任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完善了《攀枝花市旅游局信息公開目錄》《攀枝花旅游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規(guī)范了政務信息發(fā)布程序,建立保密審查機制使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據(jù)可依,確保該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不宜公開的信息堅決不公開。
2.加大重點信息公開力度
(1)利用新媒體擴大信息發(fā)布范圍。在攀枝花旅游政務網(wǎng)開設政務公開、規(guī)劃招商、宣傳促銷、游客互動、旅游執(zhí)法等專欄,及時發(fā)布工作信息。截至目前,通過攀枝花旅游政務網(wǎng)發(fā)布信息1200余條,官方微博發(fā)布信息400余條,官方微信發(fā)布信息260余條。
(2)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其他行政權力等事項全部在政府網(wǎng)站對外公開。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和審批前置條件,優(yōu)化行政審批辦理流程,增強了行政權力運行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3)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先后發(fā)布了《攀枝花市旅游局2017年部門決算說明》《攀枝花市旅游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數(shù)據(jù)》《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攀枝花市旅游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等財政信息,公開部門財政預算和“三公”經(jīng)費使用情況。涉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20條。
(4)公開扶貧攻堅信息。通過網(wǎng)站公開旅游扶貧政策宣傳、活動開展、扶貧成效等信息,2018年共公開相關信息5條。
(5)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結果信息。通過網(wǎng)站公開2018年由旅游局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信息15條,政協(xié)委員提案信息15條。
3.推進決策、政策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嚴格落實政策解讀回應相關工作要求,按照“誰起草、誰解讀、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將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同時,積極推進政策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公開,細化政策執(zhí)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jiān)督方式等并向社會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范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提高信息公開人員的綜合素質,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公開、透明、及時、全面。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guī)范情況。一是局辦公室指導和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和發(fā)布的協(xié)調工作。二是嚴格信息發(fā)布程序,政府信息發(fā)布,以局領導簽發(fā)件為準。特別是以本局名義制發(fā)的公文、局領導講話和政務活動、重大文化活動和文化動態(tài)、各類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等,嚴格遵守信息發(fā)布秩序,維護政府信息的嚴肅性、一致性。三是對本系統(tǒng)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業(yè)務培訓,對全系統(tǒng)網(wǎng)站安全進行了檢查和督導。
(三)擴大公開渠道,拓寬公開范圍。我局不僅通過網(wǎng)站公開政務信息,而且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督促市文化館、市圖書館、市文化藝術中心通過攀枝花市公共企事業(yè)單位辦事公開系統(tǒng)公開信息。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年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重點領域信息與公眾的需求仍存在一些距離,公開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進一步提高和優(yōu)化;政策解讀力度尚需加強等。下一步,我局將著力從以下幾方面抓好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推進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做到與整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二)加強網(wǎng)站建設,完善載體功能。以局門戶網(wǎng)站為抓手,豐富信息公開內容,細化信息公開欄目,及時更新和管理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所需信息,方便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
(三)加強學習,提升隊伍素質。加強對政策解讀相關知識的學習,切實掌握政策解讀相關技能,提高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輿論傳播、公共關系處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統(tǒng) 計 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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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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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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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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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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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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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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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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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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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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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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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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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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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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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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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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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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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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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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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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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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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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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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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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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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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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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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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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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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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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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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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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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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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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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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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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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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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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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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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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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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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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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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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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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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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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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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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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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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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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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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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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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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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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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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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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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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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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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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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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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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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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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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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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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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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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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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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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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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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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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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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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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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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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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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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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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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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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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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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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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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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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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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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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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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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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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涉及商業(y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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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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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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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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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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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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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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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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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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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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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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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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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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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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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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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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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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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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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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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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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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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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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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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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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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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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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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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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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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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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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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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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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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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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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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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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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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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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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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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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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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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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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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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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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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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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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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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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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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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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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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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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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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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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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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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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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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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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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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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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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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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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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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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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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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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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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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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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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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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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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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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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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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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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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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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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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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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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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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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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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楊文慧 審核人:蘇建洪 填報人:趙 楊
聯(lián)系電話:3337843 填報日期:2019年2月13日
填報說明:
1.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時間跨度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縣(區(qū))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應涵蓋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部門。
3.“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應等于“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確承擔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的機構。
5.“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是指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在編人員,或聘用的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且未兼職其他工作的人員。
6.“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是指由財政專項撥款或本單位經(jīng)費中專門用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經(jīng)費。
附件2
政府信息公開分項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分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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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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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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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同一條信息只能在以下8項中選擇1項,不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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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與“總表”中的數(shù)據(jù)一致,應等于以下8項數(shù)據(j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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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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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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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行政機關機構概況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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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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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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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劃總結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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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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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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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信息數(shù)(與“總表”中的“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據(j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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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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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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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動態(tài)信息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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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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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事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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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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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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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財政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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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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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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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行政執(zhí)法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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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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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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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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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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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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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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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圍繞“群眾關切事項”推進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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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設項目批準
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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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響的投資項目信息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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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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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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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
信息公開
|
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數(shù)
|
條
|
||
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
領域信息公開
|
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領域決策、管理、服務、執(zhí)行、結果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
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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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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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開政府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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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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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圍繞“推進攀枝花高質量發(fā)展”推進公開情況
|
||||
產(chǎn)業(yè)轉型升級、產(chǎn)品質量提升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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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經(jīng)濟建設方針、戰(zhàn)略等相關政策措施、執(zhí)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解讀次數(sh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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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外資、境外投資、企業(yè)外債、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免稅確認等相關政策宣傳解讀次數(sh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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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開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價涉企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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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chǎn)業(yè)、產(chǎn)品、工程、服務、環(huán)境五大領域的質量動態(tài)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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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產(chǎn)品名單及后續(xù)處理情況信息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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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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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公開淘汰落后產(chǎn)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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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發(fā)布戰(zhàn)略性新興產(chǎn)業(yè)(產(chǎn)品)發(fā)展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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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圍繞“三大攻堅戰(zhàn)”推進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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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脫貧攻堅
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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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規(guī)劃、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7
|
|
向特定區(qū)域特定人群的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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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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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防范化解重大
風險攻堅戰(zhàn)信息公開
|
相關政策解讀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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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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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利用傳統(tǒng)媒體或新媒體等平臺進行輿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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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違法違規(guī)行為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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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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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發(fā)布次數(sh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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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級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情況、市控及以上水質自動監(jiān)測站水質信息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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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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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開環(huán)保督察整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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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圍繞“優(yōu)化政務服務”推進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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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
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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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市關于“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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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是否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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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開發(fā)布《攀枝花市行政權力清單(2018年版)》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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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服務事項清理規(guī)范、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結果和改革成效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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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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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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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單和“全程網(wǎng)辦”清單
|
是
|
|||
審批辦事服務相關工作措施、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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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群眾辦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證明和手續(xù)的清理結果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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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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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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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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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布各項民生項目和資金撥付完成情況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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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民生工作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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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xiāng)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養(yǎng)、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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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措施、特殊群體就業(yè)專項活動、人員招錄和就業(yè)供求信息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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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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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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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賃政策、租賃補貼發(fā)放以及棚戶區(qū)改造、住房維修等信息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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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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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食品藥品監(jiān)管和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消費警示、提示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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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政策、成效、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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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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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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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同一條信息只能在以下5項中選擇1項,不重復計算)
|
||||
收到申請數(shù)(與“總表”中的數(shù)據(jù)一致,應等于以下5項數(shù)據(j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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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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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類信息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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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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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財政資金類信息申請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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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執(zhí)法類信息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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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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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勞動就業(yè)和社會保障類信息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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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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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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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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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告知不公開救濟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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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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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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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qū))政府或市級部門開設的官方政務微博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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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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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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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設政務微博的縣(區(qū))個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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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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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部門開設政務微博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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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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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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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qū))政府或市級部門開設的官方政務微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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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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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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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設政務微信的縣(區(qū))個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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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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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部門開設政務微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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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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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方平臺開設政務賬號或應用的情況(平臺名稱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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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開發(fā)的移動
客戶端情況(移動
客戶端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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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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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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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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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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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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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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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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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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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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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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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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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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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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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查閱點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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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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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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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眾查詢人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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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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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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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楊文慧 審核人:蘇建洪 填報人:趙 楊
聯(lián)系電話:3337843 填報日期:2019年2月13日
填表說明:
1.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時間跨度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縣(區(qū))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應涵蓋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部門數(shù)據(jù)。
3.標注“▲”的指標,市級部門不填寫。
4.“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信息數(shù)”應等于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的文件數(shù)。
5.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有關指標的具體涵義參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fā)〔2018〕94號)。
6.“在第三方平臺開設政務賬號或應用的情況”需準確填寫第三方平臺以及賬號或應用的名稱。
7.“自行開發(fā)的移動客戶端情況”需準確填寫移動客戶端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