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1-17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19年,攀枝花市司法局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攀辦發〔2019〕41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攀辦函〔2019〕107 號)等文件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規范公開流程,創新公開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局在機構改革后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加強組織領導,配齊增強政務公開工作力量。同時建立信息發布工作機制,規范信息采集及發布工作流程。單獨設立科技信息科,加強政務網站及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在緊密依托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網站,市司法局官方網站、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臺網站等網站資源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新媒體以及《攀枝花日報》、攀枝花市廣播電臺等媒體公開政務信息的力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信息542條,在攀枝花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公開信息1336條,在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臺網站公開信息1321條。在局門戶網站辦理網站“局長信箱”來信5件;在局官方微信“攀枝花市司法局”發布信息60條,閱讀量10922次;在局官方微博“攀枝花司法行政”發布信息43條。在“四川普法網”、《攀枝花日報》、攀枝花市廣播電臺等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刊發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80余條。向市委、市政府推薦報送政務信息60條,其中,市委采用25條、市政府采用17條。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次,依法公開1件次;1件不屬于本單位負責公開事項,已按照規定書面告知申請人獲取所申請信息的行政機關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全年按要求辦理政協委員提案1件,并在門戶網站公開辦理結果3條。本年度涉及政府1個集中采購項目按要求在四川政府采購網進行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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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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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 |
0 |
24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1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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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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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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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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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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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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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 |
126045.00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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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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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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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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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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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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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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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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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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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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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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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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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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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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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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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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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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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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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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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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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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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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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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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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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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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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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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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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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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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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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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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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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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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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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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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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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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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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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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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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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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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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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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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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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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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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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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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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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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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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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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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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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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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公開的范圍和力度不夠。由于機構改革等因素,原市政府法制辦與市司法局重新組建為新的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承擔的職能職責增加,主動向社會公眾公開的政務公開事項需要進一步增加。二是政策解讀能力不強。仍偏向于文字解讀,解讀內容單一,解讀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探索創新。三是政務信息采集力度不大。未能全面整合本部門及全系統信息員力量,加之個別部門對政務公開認識不足,導致政務信息采集量少,缺乏高質量經驗類的信息。
2020年,攀枝花市司法局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不斷改進工作短板,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服務水平。主要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一)持續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認真開展基層調研,梳理司法行政工作重點,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不斷擴大行業動態和公共法律服務等工作信息內容公開,進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持續提高政策解讀能力。加強本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及專業知識工作培訓,不斷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法治能力、專業技術能力,積極創新政策解讀方式方法,不斷提升政策解讀工作水平。
(三)持續提高信息保障能力。充分整合本系統信息化人才資源,加強軟硬件投入和建設,不斷優化升級政務網站結構。同時主動與各縣(區)司法局、各職能業務部門及直屬單位加強溝通銜接,廣泛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提高政務信息收集量和質量,確保能在政務網站、各級各類媒體以及辦公場所公開更多司法行政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單位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