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020 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1-1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堅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不斷推進人防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成立了市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科、站(中心)各安排1名人員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收集整理與發布。領導小組全年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專題匯報1次,研究部署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責任科室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規范公開渠道,強化制度建設。將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效率作為公開信息的質量核心,嚴格按照市政府辦有關要求,安排專人負責門戶網站的公開信息編輯與發布。將網站工作動態信息更新數量納入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有效保證了網站信息更新效率和數量。始終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嚴格落實《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加強防空防災信息網、人防報刊、專欄櫥窗規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不斷拓寬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渠道,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不斷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健全宣傳和信息報送管理等制度,落實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及輿情工作機制,形成高效暢通的信息發布渠道,確保我辦信息發布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三)公開形式多樣,信息內容全面。一是不斷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加大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及時公開我辦承擔的市級民生實事—新建1000個停車位完成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二是不斷完善公開程序。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主要領導認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同時,不斷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處置。三是構建多渠道立體化信息供給體。不斷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嚴格開辦整合審批流程,嚴格規范信息發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網站功能;充分發揮人防微博、微信作用,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傳播態勢;利用“3·1”國際民防日、“5·12”防災減災日、“9·18”防空警報試鳴等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手冊、發送短信等,宣傳防空防災等知識,提高信息普及率。四是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四川省實施辦法,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持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結合“雙公示”工作,公開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信息,不斷強化政務公開清單化管理。
(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條例》,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20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6條。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讀6條、人事信息2條、工作動態信息40條、行政執法信息24條、其他信息114條。
全年“攀枝花人防”政務微博累計發布及轉發信息115條,關注粉絲超過36029人。今后,我辦將在公開政務微博時注重選擇有視覺沖擊力的圖片,使用接地氣的語言減少空洞刻板“說教式”的文字敘述;注重聚焦群眾關心停車難、出行難等熱點問題來宣傳人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價值;注重找準為民服務切入點,挖掘防空防災知識、人防戰備設施等在社區居民生產生活中的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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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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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3 |
0 |
8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 |
0 |
1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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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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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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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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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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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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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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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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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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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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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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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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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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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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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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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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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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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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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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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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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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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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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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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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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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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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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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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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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開目錄尚需完善、公開形式內容單一、對縣(區)人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有待加強等問題。2021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增強公開的有效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方便群眾查詢和使用。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增強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二)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求,重點做好機構職能、法律法規制度、行政執法及動態信息的分類公開工作,保證信息內容的完整性。
(三)加強對縣(區)人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指導,通過深入調研、組織交流、開展培訓等形式,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