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攀枝花市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2-07 來源:攀枝花市人防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建設
結合人防工作實際,繼續完善本辦信息公開專欄及公開制度體系建設自查整改工作,重點做好行政權力清單等信息公開工作,做好信用信息和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利用,進一步擴大公開范圍,加大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
1 、推進行政權力信息公開
發布市人防辦行政權力清單, 依法公開市人防辦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一步推進人防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取消、調整、下放等信息的公開。整理人防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更新發布服務指南, 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
2 、梳理完善信息公開依據欄目
整理收集國家、四川省及本辦關于信息公開所有文件并發布,在信息欄目重點位置開設窗口,方便查詢、檢索,并不斷完善補充。
3 、擴大信用信息和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進一步推進數據資源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明確的本辦年度數據資源開發要求,編制更新信息公開目錄,完善索取號、信息名稱、主要內容、產生時間等基本信息,方便檢索。結合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加強公共信用信息數據資源公開屬性研究審查,加大公共信用信息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的力度,保障安全有序全面開放數據資源。
4 、抓好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在內網公開本辦“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其中包括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依法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
5 、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推行人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 加大《攀枝花市規范人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及《攀枝花市人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公開力度 , 按規定公開人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 加大企業信用信息公開力度。
(二)進一步加強制度和體系建設
通過完善本辦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提高公開信息的效果和利用程度。
1 、拓展主動公開范圍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本辦現有的政府信息開展全面梳理,并就主動公開范圍提出更加細化和明確的規定,結合信息公開目錄更新形成本辦政府信息公開清單。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 , 對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 , 要在公文平臺發文流轉中特別注明,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向社會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
2 、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
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法規,要及時編制相關實施細則,對于相關政策法規的修訂修改,結合實際同步研究編制解讀說明,并做到同步發布。適應網絡傳播特點 , 加強政策法規實施細則和解讀說明的數字化,利用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展現方式,結合人防網站,政務微信、微博,采取便于公眾準確理解和適用的方法,增強政策解讀的實效。加強輿情收集和研判、暢通反饋渠道,對涉及人防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和公眾關注熱點要注重分析研判,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 , 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有效回應社會關切。
3 、優化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
發揮人防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作用 , 網站突出信息發布、政策解讀、互動回應等欄目設置,加快信息公開數據更新頻率,優化搜索功能,建立站內搜索導航,對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 進行專題信息公開, 提高信息獲取的便捷性。結合網上政務大廳建設,實現公開信息與網上辦事交互關聯,將辦理情況主動及時反饋給行政相對人,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統籌利用好新聞通氣會、人防網站、人防微博微信、人防行政受理辦事窗口等方式,積極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各類媒體資源 , 擴大政府信息的傳播范圍,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4 、積極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
完善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的制度標準,確保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范。進一步暢通受理渠道 , 落實信息公開受理窗口人員配備,明確工作標準,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積極探索和完善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及時督促提醒相關處室、事業單位加以改進。
5 、完善監督保障機制
落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機制,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辦報送本辦信息公開情況,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 , 進一步充實年度要點完成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依申請公開詳細情況、統計數據等內容,豐富表現形式。運用信息化手段規范信息公開工作,在起草形成的政府信息和修訂規章、規范性文件時,充分考慮信息公開事宜,嚴格按照《條例》和《規定》內容,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結合現有系統,繼續嚴格落實發布審查機制,對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信息說明理由,對擬公開的信息做好保密審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考核,完善考核評估、注重社會評議情況、開展責任追究等工作 , 積極聽取信息公開申請人意見,建立申訴舉報辦理制度。
6 、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建立工作報告制度。每年3 月前完成信息公開工作年報和新一年工作要點并在人防網站予以公布。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辦重要議事日程, 辦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公開工作情況匯報, 了解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推動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理順工作關系,減少職能交叉,加強信息公開負責部門力量和人員配備,并在辦“小三定”中加以明確,工作中由綜合科會同指通科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工作。繼續加強信息公開經常性教育培訓工作,利用好相關資源,積極參加市政府辦組織的各類信息公開培訓,不斷提升本辦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辦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2016 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1 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
(一)主動公開范圍
2016年度,我辦繼續深化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擴大公開范圍,以攀枝花防空防災信息網站為主要載體,專設信息公開欄目,及時發布公開信息。所屬信息公開欄目如下:人防概況、政務公開、互動交流、辦事大廳、指揮通信、機關建設、民防知識、民防風采。
(二)主動公開途徑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我辦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