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資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1-22 來源:市國資委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度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調研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攀辦函〔2019〕107號),攀枝花市國資委特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攀枝花市國資委(http:/gzw.panzhihua.gov.cn)下載。
一、總體情況
一年以來,我委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努力做好《條例》的培訓學習和檢查督促工作,確保《條例》全面、正確、有效施行。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強領導,確保政務公開落到實處。
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委建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負總責,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具體抓,其他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的工作機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市國資委信息的收集、審核、發布、更新與維護任務,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工作機構負責,有人員承辦,為貫徹實施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規范管理,保障政務公開網站安全運行。
一是落實并完善政務公開機關網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責任事件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重點對上網信息來源、發布審查等環節嚴格把關,根據“誰上網、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和屬地化管理原則,對需要上網的信息,經過嚴格的三次審核,即信息來源科室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網絡審核,最后由分管辦公室的委領導把關,三次審核通過后,明確專人負責網絡信息的上傳、維護和監管工作,確保上網信息始終處于可查、可管、可控狀態。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避免保密信息失密事件的發生。
二是定期不定期對我委網站信息進行自查、清理。依照法律和電子政務內網的有關規定,重點排查政治類信息、重大信息、社會熱點和敏感信息。尤其是在互聯網上選編信息時,以我國權威媒體和我國政府門戶網站為主,嚴禁上載非法網站信息,力爭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上網信息不留隱患。經我委認真開展上網信息排查、清理行動,經過拉網式排查,在委系統網站上沒有發現任何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
三是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明確總體要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深入推進重點信息公開,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和機制建設,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三)政務公開渠道與建設情況。
目前,我委網站共設置概況信息、政務公開、政策法規、工作動態、領導講話、辦事服務、公共參與、重點信息公開、“五公開”、公告通知等欄目,全面公布了部門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置、工作動態、重點工作等內容,成為我委在互聯網上發布政務信息、提供公共服務、服務民生的電子平臺。在信息維護更新環節上實行專人維護制度,在公開制式法定信息的同時,還圍繞國有資產,國資國企改革重點發布指導性、前瞻性信息,公開對象面向社會。通過實效性強的各類公開措施,切實提高了我委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同時,我委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我委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受理形式、受理內容、處理程序、辦結時限等,并設立咨詢專線,方便公眾了解、查詢。今年以來,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求依申請信息公開的申請。
2019年我主動公開政務信息439條,其中常年公開更新概況信息,工作動態類256條、計劃總結類4條、“五公開”63條,政策解讀類13條、人事信息類8條、政府重點信息類24條、公告通知15條、領導講話類2條、專項類:37條,其它20條、處理網上來信來函咨詢1件。
(四)公開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概況信息。國資委班子成員及分工簡介、機構簡介、內設科室及職責。
2.工作動態、計劃總結、“五公開”:國資委日常工作、管理、重點工作,重大事項決策、完成情況以及監管企業所做的工作推進完成情況。
3.政策解讀類。研究擬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負責有關法規和重大政策制訂的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工作;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研究所出資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4.人事信息。重點公開機關和監管企業的干部、人事任免等信息(包括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任免)。
5.政府重點領域信息:國有企業經濟運行情況、業績考核、企業領導人員薪酬、財政預算、三公經費、政府采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
6.公告通知類:需向社會公告、公示內容,國有企業招投標內容等。
7.領導講話:主要領導在重要會議、貫徹落實重要文件精神的講話。
6.其它:意見征集、領導信箱、在線訪談、咨詢、投訴信件答復等。
(五)信息公開形式。
主要是通過國資委門戶網站和政府信息目錄系統,通過國資委門戶網站和政府目錄系統可以查閱國資委概況、監管企業公司名稱、經營資質、聯系方式、地址,經營業績,財政信息、重點工作信息,在線咨詢、投訴、各類政策、學習文件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6 |
6 |
6 |
規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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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 |
2.85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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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名士
|
0 |
0 |
0 |
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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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無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無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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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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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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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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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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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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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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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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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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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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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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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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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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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回顧一年來的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與社會公眾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規定、規劃、計劃、方案的草案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務信息公開的信息質量不高,信息公開的不完整、不細致,有的信息可讀性不強,參考價值不高。三是信息公開還不夠及時,未能全部按照時間節點公開。特別是解讀信息不夠、意見征求反饋不多。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和政務服務公開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政務公開的思想認識。通過加強宣傳教育,使全委各科室充分認識到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時效性,做到政務信息盡快、及時,常年公開、定期公開與隨時公開相結合,事前公開與事后公開相結合,對已公開的內容還要注意隨時更新。
2.強化監督,不斷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內容多、牽涉面廣、情況復雜,為突出重點,創新形式,我委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把政務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3.注重實效,規范政務公開形式。認真解決政務公開中存在的問題,依照國家法規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學合理、行之有效、具體明確、易于運行操作的措施體系,全面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深入實際,真正立足于服務群眾,接受群眾監督,立足于辦實事、重實效,解決群眾關心的疑點、難點問題,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程,做到市委市政府放心、人民群眾滿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因各部門職能不同,工作重點不同,攀枝花市國資委無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權限,公開信息內容相對單一、價值性不強,范圍狹窄、瑣碎,有些模塊無法達到更新時間,望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