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8-1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2017 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 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 2017 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7〕40 號)文件要求,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 2017 年政務公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7〕84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建設依法治城、構造和諧型、服務型城管。
二、政務公開原則
(一)依法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凡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規定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務事項都必須公開。
(二)真實公正。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辦事結果應當公平公正。
(三)及時快捷。嚴格在規定的時限內公開,確保信息時效性。
(四)注重實效。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循序漸進,不搞形式主義。
(五)有利監督。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知情,有利于群眾行使監督權。
(六)符合保密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完善、實施城市管理系統政務公開標準
1.落實政務公開基礎標準。認真總結貫徹落實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統計、投訴舉報、監督考評、責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細化執行標準,規范政務公開行為。
2.落實政務公開網站標準。認真落實政務公開網站技術標準,加強平臺建設,優化網站欄目,充實信息內容。
3.規范政務公開目錄。按照政務公開目錄標準,認真梳理政務公開事項,完善城市管理部門政務公開基本目錄,建立健全內容全面、分類合理、層級清晰、易于檢索的目錄體系,全面提升政務公開規范化水平。
4.落實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按照財政預決算公開標準和規則,及時公開部門預算和決算,積極推進出國(境)、出差、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經費支出信息公開。
5.制定和完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標準。完善行政審批職能,制定信息公開標準,明確公開內容、公開范圍、公開渠道、公開時間及發布格式。
6.完善行政職權形式規范。結合行政職權清理結果的審核和確認,統一城管系統行政職權名稱,繪制完善基本流程圖,制定職權行使標準,推進行政職權網上運行,促進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動態公開。
(二)實施政務服務標準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實施服務中心形象標識標準、政務服務項目標準、窗口辦事規范標準、窗口日常管理標準、“親切服務”標準。
(三)形式和時間
政務公開的形式要從實際出發,采取多種形式,通暢公開渠道,講究公開實效。政務公開的時間應根據公開的內容確定,要積極創造條件使廣大群眾能夠第一時間了解公開的內容,便于接受監督。
1.形式:(1)通過墻報公示;(2)設立政務公開欄;(3)通過政務公開網站公開;(4)發布公益廣告;(5)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微博、微信賬號;(6)其他有效形式。
2.時間:(1)政務公開工作要堅持不懈地推行,在公開的時間上應做到經常性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2)對事關重要事項,公眾普遍關注的有關事項,要實行決策前公開和實施的動態公開,保證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我局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局長劉松任組長,各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局長劉松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姜雪嬌同志兼任,負責政務公開的綜合協調工作,并負責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職責分工
1.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綜合協調。具體承辦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規劃、指導,擬定政務公開實施意見,制定相關制度;收集、明確分辦政務公開的內容;統一受理、分辦、答復信息公開申請;負責召集政務公開相關科室碰頭會議,協調落實政務公開相關事項;制訂并實施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組織制定并實施對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監督、評議,落實責任追究;設立政務公開舉報方式,受理涉及政務公開的投訴、舉報、控告等事項。
2.法規科負責做好行政處罰依據、權限,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公開與發布工作。以及新出臺和修訂的與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收集整理及發布工作。
3.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管理行政許可、行政執法依據、權限,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公開與發布工作。特別是對于新出臺和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涉及到行政許可事項設立、取消以及辦理程序的變動;做好行政收費、減免收費等事項的梳理與登記。
4.其它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政務事項工作,制定相應的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
五、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部署階段(7月3日—7月30日)。按照政務公開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全面部署實施政務公開工作。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7月30日—11月30日)。根據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局政務公開辦組織各有關科室、局屬單位完成各項公開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11月30日—12月31日)。梳理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總結經驗,建立標準化建設長效機制,持續提高城市管理系統政務公開政務服務規范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推行政務公開,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有效手段,也是改進作風,提高效能的重要舉措。局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務公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目標進行考核。要認真落實目標責任分工,并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二)認真梳理,公開到位。要認真搞好調查研究工作,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根據政務公開相關要求,對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執法監管等各方面進行認真梳理,做到全面、細致、嚴謹。對需要公開的事項,按照要求將公開的事項、標準、要求和監督措施一次性公開到位。要將政務公開與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和承諾服務結合起來,制定有效措施,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透明度。局屬各單位要制作政務公開欄、公開牌,編印辦事指南,公布政務公開監督電話;工作人員掛牌辦公,執法人員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真實、公正、規范、有效。
(三)加強督辦,狠抓落實。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集中專項檢查與社會監督、群眾評議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等方法,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督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重點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政務公開的內容和重點事項是否到位,政務公開的硬件設施是否規范、到位,公開的內容是否齊全、符合要求,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并將在年底組織一次綜合檢查,把政務公開工作與年度考核一并進行,并通報綜合檢查情況。同時,要切實加大對政務公開違規違紀情況的檢查,對因工作不認真、不細致,導致應該公開而未公開,或不應該公開而公開,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以此促進政務公開的順利推進。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