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情況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12-07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驗收工作的通知》(食安辦函〔2022〕12號)有關要求,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我市全面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經自查,整體達到創建工作標準。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現將《攀枝花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報告》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文字形式(信函、電子郵件)實名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內容要求真實有據,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對匿名提出異議的將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22年12月7日至12月21日
聯系人:蔡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0812-3378125
聯系郵箱:Pzhscjzhb@163.com
附件:攀枝花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報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攀枝花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自查報告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驗收工作的通知》(食安辦函〔2022〕12號)有關要求,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我市全面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整體達到創建標準。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城市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是全國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轄東區、西區、仁和區和米易縣、鹽邊縣3區2縣,全市行政區域面積7414平方公里。2021年,地區生產總值1133.95億元,常住人口121.2萬,被納入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全國首批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全國立體農業示范點和“南菜北調”基地,先后獲得了中國氣候宜居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等榮譽稱號。
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3992家。其中,食品生產企業78家,食品生產小作坊608家;食品經營單位7366家〔包括食品銷售單位3075家,餐飲單位4291家(包括學校食堂321家)〕;餐飲環節“三小”備案2342家,流通環節“三小”備案3598家。2021年全市食品抽檢量達5.86批次/千人;2022年全市食品抽檢量達5.75批次/千人,針對農藥獸藥殘留的食品抽檢量保持在2批次/千人以上,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持續高于80分,創建工作知曉率高于85%,全市連續九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發生較大影響的食品安全輿情事件,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創建工作部署落實情況
2021年以來,攀枝花市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抓手,以“四個最嚴”為總體要求,壓實創建責任,推動部門聯動,倒逼企業履職,引導社會參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一是堅持高位推進。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創建工作指揮部指揮長,在全省首創實行創建工作“雙指揮長制”。把“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政府工作報告進行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見》(攀委發〔2022〕8號)。二是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創建市級聯席會議制度、督查工作制度、信息報送制度等工作制度,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督查內容和目標績效考核。全市5個區(縣)黨委、政府及釩鈦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作為轄區創建工作責任主體,均成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三是突出創建實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匯報、專題部署、督導推動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開展食品安全調查研究,2021年以來,市、縣(區)黨政領導干部調研檢查食品安全工作200余次。
三、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健全工作機制,不斷強化黨政同責。一是壓緊壓實黨政同責。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在全省率先推行“1+3”提醒工作模式。市委、市政府出臺《攀枝花市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責任制實施細則》,印發《攀枝花市市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攀枝花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單》,形成齊抓共管食品安全局面。二是工作機制持續完善。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及時調整市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組織召開市食安委全體會議2次,創建工作推進會3次,聯席會議4次,確保創建工作有力推進。三是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制定出臺《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工作約談辦法》《攀枝花市食品安全重大事項督促落實辦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聯動工作規范》《攀枝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不斷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二)嚴把五個關口,切實提高監管效能。一是嚴把源頭治理關。開展農用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專項整治,對196個行政村生活污水進行治理,治理率達85.21%。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確定農藥使用監測調查點100個。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截至目前,生產主體開具合格證共729035張,附證上市農產品170258.1噸。嚴格落實定點屠宰制度,全市生豬屠宰40.5601萬頭。二是嚴把抽檢監測關。2021年以來,組織8次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會,全市抽檢監測食品10067批次,省級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率100%;全市抽檢監測食用農產品4409批次,主要農產品合格率達98%以上;完成食品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采樣1728份,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監測采樣635份,收集食源性疾病病例1962例。三是嚴把糧食安全關。制定《攀枝花市超標稻谷收購處置實施方案》,在全市5個骨干糧庫建立了信息化監管系統,實現糧食購銷、庫存、熏蒸、質檢、倉內外視頻全覆蓋智能化監控。新增糧食檢驗設備5套,抽檢監測糧食450批次、政策性儲備糧油290批次,開展專項整治50余次,全市現有糧食烘干設備1套,日烘干能力15-20噸。四是嚴把過程監管關。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三年攻堅行動任務清單》,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守查保”專項行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校園及周邊、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等專項行動35次,檢查生產經營戶23852戶次,排查風險14888個。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春秋兩季專項檢查,全面實行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編制攀枝花市年度魚類增殖放流實施方案,投放優質健康的長江珍稀魚類魚苗100余萬尾。五是嚴把執法辦案關。持續開展“春雷”“鐵拳”“昆侖”等執法行動,2021年以來,查辦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196件,辦理食品類刑事案件51件;開展“攀枝花特色水果打假”專項行動,查處違法案件1099起,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夯實基礎建設。持續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市、縣(區)兩級財政每年將食品安全經費列入本級預算,并逐年遞增,2021年-2022年分別安排10879.22萬元、11071.91萬元,合計21951.13萬元。二是落實以獎代補資金1291萬元,對197個行政村的生活污水進行治理;投入專項資金940萬元,完成30家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累計投入249萬元,完成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改造;投資300余萬元,建成全國首個餐廚固渣+廢棄油脂“雙線”運營監管的智慧管理平臺。三是五個縣(區)投入580萬元配備了食品快檢車,投資6192萬元建成攀西地區最大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全市3家檢驗檢測機構獲得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四是修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全面加強,全市共舉辦應急演練7次。五是制定出臺《攀枝花市“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攀枝花市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攀枝花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將食品安全納入本地科技計劃。
(四)凝聚各方力量,深入推進共治共建。一是助推產業發展。試點推行食品小作坊“作坊長”制度,578家食品小作坊,登記備案和建檔率均為100%。積極推動“攀枝花芒果”申報中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新增有效注冊商標316件。開展放心舒心消費環境建設示范創建,發布食品經營主體等10個地方標準,新建消費維權服務站81個,在四川省2021年消費者滿意度指數調查中排第六名。二是創新基層治理。制定《攀枝花市基層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探索推進基層食安辦“細胞建設”,推行“食品安全網+基層治理網”的“兩網融合”工作機制,目前,全市796名社會治理網格員共排查食品風險隱患10588處。三是營造創建氛圍。印發《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滿意度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發布創建工作倡議書,開展食品安全“四個你我”、食品安全“七進”科普宣傳260場次。組織開展“你點我查”活動9次、“你點我檢”200批次,及時做好投訴舉報處置,食品熱線接通率已達到90%以上,食品類消費投訴按時辦結率已達到98%以上。
四、示范引領工作初見成效
(一)落實“兩個責任”,壓茬推進抓創建。一是市委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分別對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作出批示,并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工作協調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組建工作專班,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轄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拉網式”摸排。二是編印《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手冊》,在全省率先將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有關內容納入市、縣(區)兩級黨校日常培訓內容和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黨員干部常態化培訓內容,目前,已培訓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包保干部3萬余人次。
(二)強化智慧監管,全面提升監管效能。一是打造“食安花城”智慧監管平臺,實現許可備案、監督檢查、培訓考核、應急指揮、風險分級、投訴舉報等六大功能,截至目前,1989家單位建立電子監管檔案,791家單位上線“互聯網+明廚亮灶”,450家單位實現電視展播,3981名從業人員完成在線培訓考核。二是在主城區大型商業綜合體,設置“食安小站”,接入“互聯網+”智慧監管平臺,綜合運用“微小站”“智慧網”“誠信榜”等運行模式和監管手段,延伸監管觸角,聯通安全消費“大動脈”。
(三)信用賦能監管,助推食品生產規范化。一是印發《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工作分工方案》《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有效提升監管及時性、準確性和靶向性。二是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將食品領域企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100%記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作為信用監管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基礎數據。
(四)創新“兩法銜接”,共筑食安法治防線。一是夯實工作基礎。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藥品環境和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專門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查辦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食品行政執法與監察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工作方案》,建立“行刑紀”銜接機制。二是強化執法聯動。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教體、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24次,向公安機關移交食品類案件24件,辦理處罰到人案件7件。與涼山州局簽訂《綜合執法協作協議》,查獲假冒名酒63瓶。
(五)巧用“互聯網+”,打造校園“陽光食堂”。全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運用“互聯網+”智慧監管平臺“明廚亮灶智能AI”功能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中常見的違法行為進行智能抓拍并實時報警,對學校經營者的監督檢查、自查自評、整改痕跡等進行持續性監督,截至目前,全市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87%,位居全省前列。
(六)推進社會共治,不斷凝聚創建合力。深入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護食安”志愿服務等系列活動,發放食品安全知識手冊10萬份,在鄉鎮(社區),設置宣傳站、宣傳欄,發放倡議書15萬份。加大信息公開和風險交流力度,主動向社會發布風險提示55期。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務管理辦法》,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聯動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務網格化體系,拍攝食品安全科普短視頻75條,服務群眾20余萬人次。
(七)深化區域協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編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標準化操作手冊(SOP)》,與四川省涼山州和云南省昭通市、麗江市、楚雄州等毗鄰地區簽訂《兩省五市(州)食品安全邊際協作框架協議》,構建川滇兩省五市(州)食品安全區域協作新格局。組織開展四川省攀枝花市、涼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麗江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昭通市較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Ⅲ級)應急處置邊際協作演練,著力打造“指揮靈敏、反應迅速、運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模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不足與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不足:食品產業基礎較為薄弱,集約發展程度不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專業能力仍需大力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智慧監管能力建設有待增強;社會共治格局有待進一步構建。
(二)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攀枝花將嚴格按照創建驗收的總體要求,持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堅行動,大力開展“食安花城”品牌建設;持續推進“食安花城”智慧監管平臺建設,推動構建全鏈條、全覆蓋、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創新宣傳方式,積極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同時,結合自查評議發現的問題,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補短板、強弱項,確保各項工作達到創建標準,進一步推動食品安全工作向更高水平發展。
六、自評結論
2021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攀枝花市按照國務院食安辦創城要求,達到了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黨政同責和“四個最嚴”要求落實到位、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顯著、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履行良好、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等標準,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經認真自查,攀枝花市符合第四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初評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