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6-07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1年第16號),涉及4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米易縣嘉和美食店的筷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筷子;規格型號:散裝;消毒日期:2021年10月20日;被抽樣單位:米易縣嘉和美食店;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攀枝花市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攀枝花市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1日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排查整改

經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當事人未按要求清洗消毒所致;米易縣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組織員工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規的學習,做好餐用具的清洗和消毒。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1日組織復查驗收。

二、鹽邊縣紅格鎮白老三批發部銷售的干黃花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干黃花;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1年9月20日;被抽樣單位:鹽邊縣紅格鎮白老三批發部 ;不合格項目:鉛(以Pb計)。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第款之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9日對其作出警告、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干黃花6.25kg和罰款6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當事人未對供貨商的經營資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查驗,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鹽邊縣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主體責任,保存查驗文件和相關憑證。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16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攀枝花市東區杏苑綜合服務部銷售的雞絲米線(麻辣味)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雞絲米線(麻辣味);規格型號:45克/袋;生產日期:2021年9月19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東區杏苑綜合服務部;標稱生產企業:昆明金肯食品生產有限公司; 不合格項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東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由于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單位,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東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月17日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80元(大寫:肆佰捌拾元整)和免予其他行政處罰的決定。

2.排查整改

經查,杏苑綜合服務部在購進該批次雞絲米線(麻辣味)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義務。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繼續履行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主體責任。

東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0日組織復查驗收。

四、米易縣吉興酒坊加工的包谷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包谷酒;規格型號:45克/袋;加工日期:2021年9月16日;被抽樣單位:米易縣吉興酒坊;不合格項目:三氯蔗糖。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23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第九條第(一)項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月19日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500元(大寫: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加工過程控制不嚴所致。米易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生產工藝做好全程控制。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25日組織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