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6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12-20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5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抽樣單編號為GC21510000004033142的不合格食品“鮮三黃雞”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鮮三黃雞;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1年9月12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正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米易分公司(以下簡稱正好公司米易分公司);不合格項目: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
- 經營單位核查處置
(一)行政處罰情況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0月18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正好公司米易分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由于正好公司米易分公司作為食品經營單位,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東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15日對其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可能為產品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或飼料中藥物殘留所致。米易縣市場監管局責令正好公司米易分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繼續履行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主體責任。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攀枝花市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