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06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3-16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50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品味(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0年8月15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巖神山泉水廠(普通合伙);抽樣單編號:SC20510000003939782;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一)行政處罰情況
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0月2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四川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第一款和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1月27日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512.5元(大寫:伍佰壹拾貳元伍角)
2.罰款人民幣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
(二)排查整改
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不嚴所致。仁和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生產單位對生產設備進行更換,加強對成品的出廠檢驗,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加強對回收桶的清洗消毒和報廢處置,加強產品在運輸及搬運環節的管理。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2月31日進行了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