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7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7-01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有關情況
產品名稱:黑魚;購進日期:2019年7月3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東區西海岸市場水產區6號(王鳳蓉);抽樣單編號:SC19510000003935188;不合格項目:氧氟沙星。
經營單位核查處置
1.行政查處情況
東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0月15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經營含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東區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依法處置。
2.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可能為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禁用獸藥氧氟沙星所致,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經營者更換進貨渠道,經營中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東區市場監管局已于2019年10月17日組織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