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5-16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發布《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55號),攀枝花市涉及不合格食品1個批次,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 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產品名稱:干筍子;規格型號:非定量包裝;購進日期:2019年8月10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西區林軍干貨店;抽樣單編號:SC19510000687230356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 經營單位核查處置

(一)行政處罰情況

西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8月2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單位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西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0月17日給予當事食品經營單位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

(二)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所致。西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經營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西區市場監管局已于2019年11月14日組織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