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建筑工地存在揚塵污染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4-08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4月4日,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部分建筑工地“灰頭土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嚴重影響了空氣質量。

  當天上午10時許,記者在位于市政務服務中心對面的2017—BS1地塊總坪及邊坡支護項目看到,項目入口兩側,各有一個正在噴水的噴淋裝置,工地周邊有藍色的圍擋。但入口處車輛進出的沖水池還未投用;現場道路沒有硬化;渣土裸露;物料堆放區裸露在外;施工區域雖設置了小型噴淋裝置,但未使用;渣土車輛來回穿梭,僅覆蓋一層遮擋布,沒有做到密閉運輸,進出工地時僅用水管簡單沖洗。

  隨后,記者隨執法人員來到四十中小附近的炳三區離退休干部休養所道路工程(一期)施工現場,發現施工隊伍已入場,場平施工已經開始,但沒有任何防治揚塵污染措施,現場泥土裸露、噴淋裝置未投入使用,而距施工現場30米處的學校學生宿舍樓頂就是炳三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現場施工時塵土飛揚,導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的PM10和PM2.5指標超標。

  “現場檢查發現,這兩處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措施不到位。”市環境保護局有關負責人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 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暫時不用土地實行100%綠化覆蓋等7個100%管理。對施工單位存在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覆蓋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整改,處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工整治。

  “針對發現存在揚塵污染問題的兩處建筑工地,市環境保護局將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同時,加強巡查,強化對建筑工地的規范管理。” 該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制定《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通過齊抓共管、綜合施治,提升和改進揚塵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做好“釩鈦、陽光”兩篇文章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記者 譚建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