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推進“綠色信貸” 要全面構造符合環保要求的良好信貸資產格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08-01-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國工商銀行推進“綠色信貸” 要全面構造符合環保要求的良好信貸資產格局 |
200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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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落實環保政策法規,有效防范信貸風險,促進經濟金融可持續健康發展,中國工商銀行日前根據國家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今年7月發布的《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環發[2007]108號)》等文件,率先制定下發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工行總行有關負責人說,工行將牢固樹立“綠色信貸”理念,逐步建立信貸支持環保的長效機制,全面構造符合環保要求、收益穩定、運行安全、經營和社會效益良好的信貸資產格局。 將企業環保信息作為授信審查的基本內容之一 這位負責人說,根據《意見》要求,工行各行各機構要把環保合規和“綠色信貸”建設作為“一把手”直接負責的重點工程,全面建立健全環保依法合規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同時,總行也將逐步將環保依法合規指標納入行長績效考核體系,從嚴考核。當前,結合貫徹三部門的意見,工行提出了更嚴格、更具體的信貸要求。各行要抓緊建立環保政策的“一票否決制”,以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為基礎,嚴格信貸市場準入,即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可能對環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項目一律予以否決。要將企業環保信息作為授信審查的基本內容之一,對有環保違法信息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必須嚴格信用定級評定,不得增加授信;重點審查企業環保審批程序的依法合規性,對越級審批、違規審批等不符合相關審批要求的項目堅決否決;對新建、在建項目環評報告未經審批同意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得審批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在辦理小企業特別是化工、印染、造紙、釀造等行業的小企業信貸業務時,必須進行生產技術流程的嚴格審查和現場勘查,認真審查企業環保監測報告,不得擅自放寬貸款條件和市場準入標準。 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 這位負責人指出,環保部門與工行的配合十分重要,要共同聯手,形成控制污染企業的合力。各行要進一步加強與當地環保部門的溝通合作,逐步建立起環保信息日常溝通機制,逐步形成信貸和環保協調配合、防范信貸風險和節能減排工作相互促進的良好工作機制。同時,加大對轄內企業環保信息的跟蹤監測力度,高度關注重點河流、湖泊流域,城市重要水源地等周邊城市和地區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環保達標情況,建立定期訪察制度,將企業環保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管理系統,以供各行在貸后管理中及時查詢。對能耗、污染雖然達標但環保設施運行不穩定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不明確、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貸款企業和項目,不增加新的融資;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 逐步建立信貸支持環保的長效機制 這位負責人說,在嚴格對污染項目信貸的同時,今后工行全行將密切與環保部門合作,加大對節能環保工程、污染治理、節能環保技術推廣、循環經濟試點和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創新產品和服務,逐步建立信貸支持環保的長效機制。對重點企業也將積極支持其增加環保設備、設施投入,實施污染源綜合治理,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來源:中國環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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