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攀枝花市環境執法工作月動態第1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6-03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生態環境執法
工 作 月 動 態
(第 1 期)
要 目
【政策摘要】
- < > 【市級動態】
● 綜合信息
● 市級執法工作
● 專項工作
1.特殊勤務大隊工作摘要
2.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摘要
3.“兩城”執法工作摘要
4.自然生態與信訪工作摘要
5.稽查與法制工作摘要
【縣區動態】
●東區執法大隊工作摘要
●西區執法大隊工作摘要
●仁和執法大隊工作摘要
●米易執法大隊工作摘要
●鹽邊執法大隊工作摘要
【政策摘要】
● 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分領域工作要點》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分領域工作要點》,對 2020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推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地生根。加強與編制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積極向同級人民政府做好匯報工作,加快推進各級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的組建,制定發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快制(修)訂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形成高效、明晰的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體系。
二是強化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推動實施執法人員統一著裝,完善執法人才培育體系,創新執法大練兵方式,推進執法硬件裝備建設,健全執法人員保障機制。規范執法方式和程序。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2020 年底前基本實現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制定完善本地區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和基準。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以推進移動執法系統使用為核心,以執法大練兵和年度考核等工作為抓手,逐步實現執法全員信息化、全業務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將具備實施條件的重點排污單位納入自動監控管理,督促排污單位提高數據質量,確保自動監測數據有效傳輸率達到 95%。鼓勵運用無人機、無人船、視頻監控、衛星遙感等先進設備和手段,加強水、氣、土等各領域的監管執法。
三是強化重點案件查辦。對群眾反映強烈、主觀惡意的違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為攻堅戰提供堅實的執法保障。不斷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攻堅戰中出現的環境污染犯罪行為。
四是強化企業守法服務。采取發放環境普法讀本、提供環境守法培訓、開展“送法入企”等多種方式,加強執法與守法政策的宣傳解讀,幫助企業防范環境法律風險,提升環境治理能力。
五是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加強與同級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溝通,讓表現突出、敢于擔當、勇于作為的執法人員得重用、受褒獎,增強干部榮譽感、歸屬感、獲得感。
【市級動態】
● 綜合信息
1.2020 年攀枝花市重點排污單位情況。
按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要求,5月 6 日,生態環境廳對各市(州)確定的 2020 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進行了收集匯總。全省重點排污單位共有 2806 家,其中攀枝花市102家,涉水重點排污單位29家,大氣重點排污單位31家,土壤重點排污單位33家,聲重點排污單位3家,其他重點排污單位6家。
2.2020 年 1—5月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情況。
2020 年 1—5月,全市共辦理環境違法案件7件,處罰金額105.687萬元,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及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五類案件總數為0件,其中,按日計罰案件數0件,查封、扣押案件0件,限產、停產案件0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0件,涉嫌環境犯罪案件0件。案件數同比下降42件。
●市級執法動態
1.2020年5月15日下午,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王天武帶隊到市公安交警支隊對接機動車排污污染監管執法工作。5月27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5月18日下午,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召開機關干部職工大會。對支隊領導責任分工、隊(室)職責進行明確,對黨風廉政建設、執法隊伍形象提升、勞動紀律落實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并進行安排部署,明確了致力打造生態環境執法鐵軍目標。
3.2020年5月22日,印發《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關于印發<廣泛開展全覆蓋談心談話方案>的通知》。
4.2020年5月22日下午,為加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改進支部工作,發揮支部戰斗堡壘作用,支隊長、黨支部書記王天武在支隊會議室組織召開支部委員會議。
5. 2020年5月22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執法支隊專題研究執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明確,支隊現有執法車輛統一管理,專人負責、按需維護。建立駕駛員備案制度、使用申報制度和安全培訓學習制度。把好“車輛安全提醒關、車輛安全檢查關、車輛使用審批關”三關,抓好車輛管理使用“三項”制度執行。
6.2020年5月25日,完成2020年市安委會安全生產第一輪綜合督查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和迎檢工作。
7. 2020年5月26日,副支隊長吳國籍帶領夏菲、袁莉華、何濤就涉稅信息共享等工作與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資源和環境科進行銜接。
8. 2020年5月28日上午,完成《攀枝花市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復函辦理。編制《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活動方案(送審稿)》。
9.2020年5月28日下午,支隊長王天武、副支隊長彭燁寒召集自然生態與信訪調處大隊、兩城大隊及派駐各縣區大隊長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在全市開展建筑施工噪音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專項行動,解決群眾反映的噪音擾民問題。
2020年5月28日下午,建立《執法車輛駕駛員備案制度》、《執法車輛使用申報制度》、《駕駛人員安全培訓學習制度》,制定《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發文登記表》、《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章使用登記表》。
10. 2020年5月29日下午,為深入推進“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開展,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提質增效,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黨支部書記、支隊長王天武在支隊會議室組織全體黨員召開學習大會。
● 專項工作
1.特殊勤務工作。一是收集、整理、上報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問題清單,共上報問題點位數295個;按期調度督促29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點位整改,已完成整改21個,正在整改8個。二是完成2020年1季度環保稅復核。三是收集、匯總《2020年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考評細則(征求意見稿)》建議,并及時回復。四是加大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日常管理,及時核查異常數據。
2.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監管情況。共開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13935臺次,初檢合格率88.14%。巡查檢驗機構7家次,發現問題4個,提出整改要求18條;通過遠程抽查發現問題7個,全部完成督促整改。二是道路、場站聯合執法檢查情況。5月份路檢路查共抽檢機動車4613輛,其中柴油車1333輛,檢測出超標柴油車248輛,其中不透光超標160輛,下達限期改正通知12份。開展非道路施工機械監督抽查一次,抽查非道路移動機械5臺,超標2臺。三是加快推進檢驗和維修同步監管制度(I/M制度)情況。機動車定期檢驗和排氣污染防治監管平臺已建成并正常使用,正協調交通管理部門抓緊落實機動車維修監管平臺使用。
3.“兩城”執法工作。一是辦理“雙隨機”執法任務13件;辦理環境行政案件3件。二是牽頭啟動土壤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編制《攀枝花市土壤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方案》。三是開展釩鈦園區綜合渣場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4.自然生態與信訪調處工作。一是辦理12369受理生態環境保護信訪7件,省廳轉辦信訪投訴1件。二是協助市環督辦開展市級督導檢查組4月24日發現問題整改推進情況核查。三是牽頭開展對攀枝花市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
5.法制稽查工作。一是按照新調整的大隊職責職能,對現有執法人員進行摸底,為移動執法平臺調整奠定基礎;二是梳理現有執法文書、立案審批流程,擬制定文件規范。
【縣區執法動態】
●東區執法大隊
1.5月19日,執法大隊就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廠煙塵異常現象,約談該廠主要負責人及環保員。
2.5月19日晚,執法大隊對濱江大道、五醫院天橋等施工工地開展夜間執法檢查。
3.5月28日下午對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廠熔化爐風機電源線路故障進行核查,對紅杉釩制品廠進行現場檢查和在線監控歷史數據核查。
4. 5月29日下午,執法大隊對高梁坪園區鑫帝、鑫慧、匯杰、興中、龍興源五家選礦企業的廢水及尾礦漿的管理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未發現偷排漏排情況。
5. 5月29日晚22時,執法大隊對銘艦迪吧、天狼演藝等文化娛樂場所開展噪音污染防治突擊檢查。
●西區執法大隊
1.5月6日,副大隊長王梅帶隊開展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空氣質量保障落實情況檢查。聯合西區應急管理局對已關閉的8家煤礦進行現場檢查。
2.5月8日,執法人員對7家自查發現的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進行督導檢查。
3.5月11日,執法人員到攀枝花鋼城集團瑞豐水泥有限公司進行雙隨機檢查,到攀枝花市高晶釩鈦汽車板簧有限公司進行保障空氣質量、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檢查。
4.5月13日,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王梅主持召開迎接環保督察專項工作會議,區生態環境局局長唐晨鈞參加會議并就企業迎接省級環保專項督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落實,轄區30家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
5.5月14日上午,組織第一批納入西區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5家企業參加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宣講視頻會。
6.5月20日,執法大隊聯合西區環境監測站對灰老溝入江排口等4個入江排口開展測管協同,取水樣對水質進行檢測。對攀枝花豐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噪音和粉塵進行監測。
7.5月21日,執法人員針對攀煤總醫院小寶鼎分院醫療廢物轉運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龍洞采石廠、攀枝花市匯拓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保障空氣質量、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檢查。
●仁和執法大隊
1. 5月8日,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孫福倫帶隊對太平鄉洗煤廠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現場核查。
2.5月9日和5月13日,執法大隊先后兩次在會議室約談轄區內施工工地負責人,要求工地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間施工。
3. 5月14日,執法大隊副隊長孫福倫陪同區委彭副書記到太平鄉調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4.5月19日,執法大隊副隊長孫福倫組織召開全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培訓會。
5.5月19日和22日,執法大隊聯合經科局開展前進鎮“散亂污”排查;對攀鋼冷軋廠開展“雙隨機”檢查。
6. 5月22日,執法大隊配合國土局開展百草坡三號井口礦山治理生態恢復驗收工作。
●米易執法大隊
1.5月4日,執法大隊聯合縣監測站到埡口處理投訴。
2.5月8日,執法大隊隊長劉錕帶隊陪同省廳土處到灣丘、白馬、撒蓮等地開展尾礦庫檢查。
3. 5月11日,執法大隊隊長劉錕帶隊處理白馬鐵礦礦山揚塵投訴。
4.5月13日,執法大隊隊長黃河帶隊到丙谷開展“雙隨機”檢查。
5.5月18日下午,執法大隊隊長劉錕聯合白管會、攀蓮鎮相關人員召集22家企業負責人召開環保工作會。
6.5月19日,執法大隊馮濤會同縣監測站對興辰公司開展監督性監測;大隊長劉錕帶隊對貓貓山砂石場拆除情況進行檢查。
7.5月20日至28日,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先后對白馬、安寧等公司視頻監控試點點位勘查;對富興選廠土壤評估;對埡口、安寧等地開展“雙隨機”檢查;對東立礦業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
●鹽邊執法大隊
1.5月8日,執法大隊聯合鹽邊縣運管所對縣城內一級、二級汽修廠進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檢查。
2.5月9日上午,執法大隊隊長梁天福帶隊對鹽邊縣和愛鄉和東種養殖家庭農場拆除情況、鹽邊縣忠發礦產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干堆場覆土覆綠情況、鹽邊縣富豐工貿有限公司中轉場閉場覆土覆綠、攀枝花市鹽邊縣二灘礦產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尾砂堆場閉場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下午,陪同省廳固廢檢查組對鹽邊縣得天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督導檢查。
3.5月10日,鹽邊生態環境局局長李濤、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趙俊陪同省廳固廢檢查一組對四川金馬礦業,三維紅坭公司趙家灣、滑石板煤礦進行了現場督導檢查。執法大隊王鳳軍、劉光劍陪同省廳固廢檢查二組對永生炭業、三灘煤礦進行了現場督導檢查。
4.5月13日,執法大隊聯合縣自然資源規劃于林業局、縣應急管理局,組織轄區內34家涉尾礦庫、露天礦山、煤礦等企業召開尾礦庫、露天礦山、煤礦企業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5.5月15日,執法人員對鹽邊縣富豐工貿有限公司砂石綜合利用項目涉嫌未按照環境保護規定建設尾砂貯存設施、場所案進行現場勘驗,對鹽邊縣鑫林鈦業有限公司尾砂轉運情況及鹽邊鹽邊縣忠發礦產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干堆場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6.5月18日,執法人員對鹽邊縣得天礦業有限公司涉嫌危險廢物貯存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廢機油揚散、流失案進行現場勘驗;副大隊長王鳳軍參加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視頻會。
7.5月19日,執法大隊大隊長梁天福大隊對鹽邊縣忠發礦產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鹽邊縣紅格鎮昔格達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施工現場、水鋼紅發一線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夜間,聯合縣環境監測站對二灘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理站進行廠界噪聲監測。
8.5月20日,執法大隊王鳳軍參加鹽邊縣工業窯爐環境問題推進會;執法人員涉及鹽邊縣春方物資有限責任公司和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信訪投訴開展現場調查。
9.5月22日,執法大隊王鳳軍帶隊對雅江漁港生活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餐飲廢棄物轉運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對鹽邊縣人民醫院的在線監測異常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
10.5月25日、26日和27日,執法大隊對鹽邊縣富豐工貿有限公司砂石綜合利用項目涉嫌未按照環境保護規定建設尾砂貯存設施、場所案相關人員開展調查詢問。對攀枝花金元礦業有限公司選礦項目涉嫌應急池內生產廢水外溢后未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案有關人員開展調查詢問。
11.5月28日,執法大隊組織召開了小卒子工貿公司鋼球項目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座談會;聯合縣監測站對龍蟒一選廠煙氣排口進行了監督性監測。
12.5月29日,執法大隊聯合縣住建局召開了全縣噪聲整治工作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