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簡報第14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5-25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執法

2020年第14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0525

 

保安全抓管理  立規矩重執行

——市生態環境執法支隊專題研究執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微信圖片_20200525161011.jpg近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專題研究執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會

 

議由黨支部書記、支隊長王天武主持,副支隊長吳國籍和各支部委員參加會議。

一是統一管理,抓好維護。會議明確,支隊現有執法車輛從即日起全部收歸支隊辦公室統一管理,專人負責、按需維護。要求駕駛人員增強責任心,做好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車輛檢查工作,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排除。二是完善制度,抓好管理。建立執法車輛駕駛員備案制度、執法車輛使用申報制度和駕駛人員安全培訓學習制度。執法支隊機關各大隊和綜合辦公室因公需駕駛執法車輛人員全部填報《公務車輛駕駛資格審批表》,經大隊(室)負責人、支隊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取得資格后在支隊辦公室備案。因公需要使用執法車輛需提前填報《執法支隊公務出行審批單》,按層級簽批意見后支隊辦公室統一調配派車。定期組織學習,努力提升駕駛人員安全意識;要組織具備執法車輛駕駛資格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加強駕駛人員管理,提高駕駛人員安全素質,確保行車安全。三是嚴格把關,抓好執行。“無規矩不成方圓”,要求支隊辦公室要嚴格把好“車輛安全提醒關、 車輛安全檢查關、車輛使用審批關”三關,各大隊、綜合辦公室要嚴格抓好車輛管理使用“三項”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