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維權路 仲裁巧調解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9-17 來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9月2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辦公室格外熱鬧。在市仲裁院工作人員的傾心調解下,成功為一名工傷職工調解了一起長達三年半的維權案件。
當拿到調解書的那一刻,田某某和代理人臉上終于露出了喜悅的笑容,連聲道謝:“謝謝,非常感謝你們為我討回了公道,有了你們的幫助,才讓我苦盼了三年半的工傷維權終于有了圓滿結果。”
案件還得從三年前的一天說起。2018年1月19日,田某某在工作時因工受傷。她向市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因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系,導致其工傷認定中止,遂向市仲裁院申請確認田某某與用人單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經過開庭審理,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裁決后,用人單位不服,起訴至仁和區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裁決結果。經仁和區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一審判決后,用人單位又起訴至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仁和區人民法院判決結果。2020年5月,一審、二審人民法院均確認田某某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田某某拿到生效的判決書后,信心滿滿的再次來到市勞動行政部門恢復工傷認定申請。2020年6月,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田某某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服依法向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法院維持了工傷認定結果。但用人單位仍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自行撤訴,該行政案件再次經歷了一審、二審,田某某的工傷結果終于塵埃落定,并鑒定為拾級傷殘。
當拿到法院的裁定文書,田某某掩藏不住內心的喜悅,但她知道三年多的維權路并未就此結束。經過與用人單位多次協商均無果,田某某再次做好了“一裁兩審”的心理準備,想到這里田某某說:“本應該屬于我的賠償,卻要通過六七個法律程序才能結束,況且公司經營不善,幾年后還不一定能拿到錢,這個官司打得我心力交瘁”。
2021年7月9日,田某某向市仲裁院提起拾級工傷待遇的仲裁請求,并于同年7月27日開庭審理。考慮本案雙方當事人為該糾紛已經歷時三年半,且用人單位支付能力較弱,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前期也投入較大精力,如能在仲裁階段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支付待遇,必將對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起到積極作用。仲裁員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做疏導工作,用人單位無奈告知目前無支付能力,只愿意支付3萬元,勞動者一方更是堅決不同意。經過多輪調解,仲裁員通過辯法析理,雙方由堅冰慢慢融化,仲裁院始終抱著不放棄的信念,不斷尋求切實可行的最佳處理方案,使法、理、情融為一體,從最初的3萬元調整到6萬元再到7萬元,從分期支付到一次性履行,最終在庭后調解階段,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于2021年9月2日,在市仲裁院辦公室轉賬支付了田某某7萬元工傷待遇。
三年半的漫長糾紛,兩個月的耐心勸說,雙方終于通過和解的方式為該案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