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應依法簽訂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5-10 來源: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勞動合同應依法簽訂
——市仲裁院“流動仲裁庭”進園區
為避免雙方當事人來回奔波,5月8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把仲裁庭“搬”到勞動爭議發生地——市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公開審理王某某訴園區某化工企業未續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爭議一案。來自園區20余家企業的30余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全程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仲裁員著重對該案中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雙方有無續簽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標準等進行審理核實。庭審結束后,仲裁員以“勞動合同應依法簽訂”為主題,對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續簽程序、法律后果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現場還就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限、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情形等問題進行了互動交流,現場答疑解惑。
此次公開庭審,一方面發揮了庭審過程的宣傳教育作用,使其成為普及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前沿陣地,提高了以案釋法、精準宣傳的效果,增強了勞動者維權和用人單位的守法意識,更好的普及了維權方式和維權流程;另一方面,讓企業和職工更加直觀地了解庭審程序和庭審現場,使企業在今后的勞動用工方面做得更加合法合規;再者,通過在爭議發生地開庭審理的方式,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更好地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解決一起糾紛、教育一片”的雙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