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依法調解優勢 傳遞人社服務溫度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04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月1日上午,經我院調解,勞動者楊某與企業就工傷賠償事項達成一致,企業現場轉賬支付92000元,勞動者確認收款后,雙方簽收仲裁調解書。該起工傷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用了不到20個工作日。勞動者激動的說:“沒想能那么快拿到錢,賠償金額我也很滿意,感謝你們做的工作”。

本案勞動者于2019年6月29日在工地受傷(拾級),一年半后的2021年1月4日向我委提出仲裁申請主張工傷賠償。受案后,我院依法對本案進行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這是我院充分發揮依法調解優勢,致力于“昭法致和”的生動實踐。當前,勞動者獲得工傷賠付周期長的問題較為突出,尤其是未購買工傷保險的勞動者,除法定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程序外,還需經“一裁兩審”甚至再審程序,如企業缺乏清償能力,勞動者依然難以獲得賠付。為緩解勞動者的維權壓力,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我院近年來積極探索,一是嘗試將工傷爭議列入終局裁決,讓更多爭議在仲裁程序終結;二是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裁審銜接,力爭裁判標準更趨統一和透明;三是加強與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讓雙方準確獲知基金賠付標準;四是發揮調解在工傷爭議處理中的“橋頭堡”作用,實現矛盾糾紛在法制軌道上快速化解,傳遞人社服務的溫度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