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起失業保護傘 筑牢民生基本線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4-17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多舉措保障疫情期間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不受肺炎疫情影響,攀枝花市全面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新舉措,充分發揮失業保險托底民生、保障生活作用,為失業人員順利度過疫情難關撐起“保護傘”。今年1—3月,全市共為4585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1350.77萬元;為4572名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570.63萬元;為4055名失業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53.28萬元。
一是放寬失業保險金申領期限。過去,要求失業人員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必須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逾期不予受理。疫情發生后,綜合考慮疫情防控和保障失業人員生活需要,取消60日限定期限,失業保險金申領可隨到隨辦,確保失業保險金應發盡發。
二是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將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同時,在領金延長期間一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領金期限的延長最大限度保障了大齡失業人員在失業和退休過渡期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
三是擴大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范圍。過去,超過法定勞動年齡的失業人員無法作失業登記,導致部分尚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大齡失業人員不能領取失業金,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現在,我市按照規定擴大領金人員范圍,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予以發放失業保險金。這一政策的落實回應了群眾訴求,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四是階段性提高領金人員臨時補貼。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不受物價上漲影響,確保失業人員生活水平不降低,我市從去年5月開始啟動領金人員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為領取失業金人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發放標準由2019年5月的25.5元/月·人提高到今年2月的71元/月·人。今年3月到6月,按照疫情期間規定執行領金期間失業人員雙倍價格臨時補貼標準,進一步加大補貼惠民力度,充分體現失業保險民生底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