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 充實基層防疫力量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14 來源:西區人社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有效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貫徹落實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力開發疫情期間臨時公益性崗位,依托就業V2.0系統,充實基層防疫力量,確保基層防疫工作不脫節、不掉鏈。
崗位開發做到“應設應收”。根據西區疫情防控實際情況,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迅速啟動防疫期間臨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及時會同格里坪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按照《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穩定就業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20號)、《關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臨時性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攀西人社〔2020〕15號)文件要求,收集臨時公益性崗位需求計劃。截至目前,收集疫情期間臨時公益性崗位需求147個,涉及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公共衛生、消毒保潔、疫情監測、防疫宣傳等崗位,安置就業時間暫定為3個月,預計投入政策資金114萬元。
招聘安置做到“就近就地”。本次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就地就近”實現托底安置就業,針對轄區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未滿36個月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已享受社保補貼未滿60個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符合崗位安置條件的人員予以聘用并實行動態管理,當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發生變動時,鎮、街道可根據公益性崗位空缺情況及時推薦補充人選。
用工管理做到“誰用誰管”。按照“誰用工,誰管理”原則,明確用人單位承擔臨時公益性崗位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履行臨時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在崗期間的日常管理職責,及時發放工資待遇和繳納社會保險,嚴格執行本單位臨時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獎懲等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接受西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的監督、指導、檢查。
政策補貼做到“對標對表”。切實履行臨時公益性崗位政策補貼申領、發放程序,完善《攀枝花市公益性崗位補貼、社保補貼資金申請表》等申報材料。嚴格執行政策補貼監管程序,落實關鍵環節審批制度,規定臨時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期限及標準(按照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補貼3個月),及時繳納公益性崗位單位部分養老、醫療、失業保險,明確各單位收集臨時公益性崗位名稱、享受補貼時間、補貼標準等信息并報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后方可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