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告示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1     來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告  示

 

根據上級相關要求,結合我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的情況,為進一步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咨詢等事項告示如下:

一、對原定于2020年2月1日以后開庭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中止審理,具體開庭時間另行通知,特殊情況除外。

二、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可以致電0812-3346269、0812-3318133進行咨詢、申請仲裁等,工作人員將如實記錄,我院工作人員本著調解優先的原則先行進行電話調解。當事人確需提交仲裁申請的,建議由工作人員先進行登記,待疫情防控期結束后,我院電話通知當事人提交書面材料。

三、因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四、如非緊急事宜,建議當事人待疫情防控期結束后,再前往本院辦理。

 

 

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