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獲2015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28.17億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2-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近日,省財政廳核定下達我市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置換債券額度15.2億元,加上之前第一批下達的12.97億元,今年我市累計獲得地方政府置換債券28.17億元,其中:市本級10.79億元,東區4.76億元,西區2.63億元,仁和區4.82億元,米易縣2.85億元,鹽邊縣2.32億元。
地方政府置換債券是由省政府統一發行,通過轉貸方式安排各地,用于償還審計確定的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2015年到期的債務本金,優先置換高息債務,并按照“償債、清欠、解困、搞活”專項工作要求,重點解決政府對企業的借款、工程欠款及BT回購款。并且,按照要求,市、縣(區)償債方案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置換債券資金全額納入預算管理。
目前,我市各級財政部門將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按照債務性質、到期時間和與債權人協商情況擬定債務置換方案,按程序逐級審批上報,并及時辦理債券資金的撥付手續。(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