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60余萬獎勵14家餐飲娛樂類店鋪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12-10-17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shù):

  近日,米易縣兌現(xiàn)2011年度餐飲娛樂獎勵資金,向迷昜美食文化街的14家餐飲娛樂類店鋪發(fā)放獎勵資金32.8萬余元。記者獲悉,該縣自2008年實施《促進迷昜美食文化街發(fā)展的意見》以來,已累計兌現(xiàn)獎勵資金67.89萬元。

  為廣泛吸納名品、名店和大型商家入駐,加快發(fā)展以休閑服務業(yè)為主的第三產業(yè),促進迷昜美食文化街業(yè)主與經營者互惠共贏,米易縣出臺實施了《促進迷昜美食文化街發(fā)展的意見》,縣屬有關部門按照星級評定標準對入駐商家進行星級評定。《意見》執(zhí)行時限為2008年6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分3個年度進行稅收獎勵。經有關部門評定,去年迷昜美食文化街共有18家餐飲娛樂類店鋪通過星級評定,并受到相關獎勵。(劉浩 特約通訊員 易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