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2014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03-13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企(農)

序號

     

計費單位

收費標準

(元)

收費依據

    

采礦登記費

 

1992〕價費字251

川價字非〔199363

攀價非〔1993182

 

 

(一)

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大型礦山)

500.00

同上

 

 

(二)

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中型礦山)

300.00

同上

 

 

(三)

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小型礦山)

200.00

同上

 

 

(四)

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臨時采礦登記費)

30.00

同上

 

 

(五)

礦山企業變更開采范圍、礦區范圍開采礦種、開采方式、換領采礦許可證

100.00

同上

 

土地登記費

 

川價費〔200293, 1990〕國土(籍)字第93

 

 

(一)

土地登記費

10.00

攀國土資發〔200969

 

 

(二)

新版特制土地證書工本費精裝本(單位)

20.00

川價函〔1999159

攀價非〔1999143

 

 

(三)

新版特制土地證書工本費精裝本(城鎮居民)

10.00

同上

 

(四)

土地出讓金,年租金

平方米

照文執行

川價函〔1999159

攀價非〔1999143

攀價費〔1998210

 

(五)

變更登記費

100.00

川價費〔200293

 1990〕國土(籍)字第93

除收取土地注冊登記及證書費外,根據登記開展的具體工作,核收土地權屬調查費、地籍測繪費。

地籍測繪費

 

 

 

 

 

(一)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00

川價字非〔1991116

攀發改函〔2013138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二)

企業、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

5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三)

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四)

城鎮私房用于生產經營者

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

2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五)

城鎮居民住房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6.5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征(土)地管理費

 

1992〕價費字597

川價字非〔1991116

川價費〔2001157

攀價費〔2001229

 

(一)

征(撥、占)土地管理費(100畝以上)

征地費總額

0.90%

同上

 

(二)

征(撥、占)土地管理費(一次性征地50100畝)

征地費總額

1.90%

同上

 

(三)

征(撥、占)土地管理費(一次性征地50畝以下)

征地費總額

2.50%

同上

 

 

(四)

鄉鎮村企業經依法批準占用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生產建設

 

參照征(撥、占)土地管理費執行

同上

 

 

土地權屬調查費

 

 

同上

 

 

(一)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土地使用面積在2000㎡以下(含2000㎡)

8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350元。

(二)

企業、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以下(含1000㎡)

5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三)

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土地使用面積在2000㎡以下(含2000㎡)

8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13元,最高不超過5千元。

 

(四)

城鎮居民私房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者

土地使用面積在500㎡以下(含500㎡)

20.00

同上

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80元。

 

(五)

城鎮居民用房

土地使用面積在100㎡以下(含100㎡)

6.50

同上

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加收2.5元,最高不超過15元。

 

(六)

圖件編繪資料復制費

幅、圖

10.00

同上

利用土地詳查成果資料,每宗地以

1500的比例圖幅為單位,免收土地權屬調查費和地籍測繪費。

耕地開墾費

 

主席令

 

 

(一)

耕地開墾費(東區)

12000.00

攀辦發〔200132

 

 

(二)

耕地開墾費(西區)

11000.00

攀辦發〔200132

 

 

(三)

耕地開墾費(仁和、米易、鹽邊)

10000.00

攀辦發〔200132

 

 

土地復墾費

10.0020.00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主席令)

 

 

土地閑置費

10.0030.00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主席令)

 

地質成果資料費

 

川價字非(199363號〔1992〕價費字251

攀價非〔1993182

 

 

(一)

查閱基礎性地質資料(非國家計劃項目)

/

3.00

同上

 

 

(二)

查閱開發性地質資料(非國家計劃項目)

/

7.00

同上

 

 

(三)

復印資料費(8開)

4.00

同上

 

 

(四)

復印資料費(16開)

2.00

同上

 

 

(五)

曬圖工本費

平方米

4.004.50

同上

 

 

(六)

復印工本費A4

0.20

同上

 

 

(七)

復印工本費A3

0.35

同上

 

 

(八)

復印工本費B4

0.30

同上

 

 

(九)

復印工本費B5

0.15

同上

 

礦產資源補償費

 

國務院令第150

 

十一

采礦權使用費

平方公里/

1000.00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國務院令第241

 

十二

探礦權使用費

 

 照文執行

國務院令第242

 

十三

探礦權、采礦權價款

 

 照文執行

國務院令第242

財綜字〔199974

國務院令第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