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滿分考試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1-11-1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項目 | 機動車滿分考試 | ||||
辦事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3、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11號)及《機動車駕駛證登記工作規范》。 4、其它相關法規和規定。 | ||||
辦理時限 | (一)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教育; (二)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在二十日內預約科目一的考試; (三)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在十日內預約科目三的考試。 | ||||
所需資料 |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憑證; | ||||
業務流程 | 第一步: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教育; 第二步:業務受理窗口審核、受理資料; 第三步:繳費; 第四步:預約并進行考試; 第五步:考試合格后,清除累積記分分值。 | ||||
收費標準 | 業務種類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備注 | |
機動駕駛人累積積分滿分考試業務 | 汽車、低貨周期內違法第一次記滿分復考 | 280元/人次 | 川價發[2005]28號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 ||
三輪汽車、摩托車周期內違法第一次記滿分復考 | 140元/人次 | ||||
汽車低貨周期內違法二次以上記滿分復考 | 560元/人次 | ||||
三輪汽車、摩托車周期內違法二次以上記滿分復考 | 280元/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