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二OO八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司法)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09-09-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涉 企(農) |
序號 |
收 費 項 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元) |
批準機關及文號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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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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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所管理費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司法考試考務收費
司法鑒定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共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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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費 總額
每套
每考生
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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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5.00
250.00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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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川司發〔1991〕64號
川價費〔2003〕138號 攀價費〔2003〕172號 攀價費〔2003〕173號 川價費〔2003〕139號
川價費〔2003〕232號 攀價費〔2003〕3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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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2%;縣區司法局5%;市地州司法局2%;省司法廳1%。 其中:正本10元,副本25元。 司法部30元、省司法廳120元,市(州)、縣司法局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