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升船機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11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18年3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集團公司)建設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升船機(以下簡稱三峽升船機)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原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原三峽建委)2003年批準的總體方案,以及原三峽建委辦公室2007年審查通過的總體設計,三峽升船機工程采用齒輪齒條爬升式方案,設計過船規模3000噸級,最大提升高度113米。工程于2008年4月開工續建,2016年5月通過試通航前驗收,同年9月進入試通航階段。竣工財務決算報告顯示,決算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累計完成投資56.31億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21.28億元、設備投資17.31億元、待攤投資17.72億元。總投資控制在批復的概算范圍內。
(一)建設管理較為規范,工程質量總體優良。三峽集團公司執行基本建設程序較為規范,不斷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原三峽建委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稽察和專項質量檢查要求比較到位。原三峽建委組織的技術驗收結果表明工程質量總體優良。
(二)組織技術與工藝研發,推動了機電設備國產化和自主創新。三峽升船機是目前世界上提升高度最高、重量最大的升船機。在原三峽建委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指導下,三峽集團公司組織國內設計、施工、科研等單位進行全過程技術攻關,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先后攻克了一系列技術難題,填補了我國大型齒輪齒條爬升式垂直升船機建造技術空白。核心設備部件實現國產化,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我國裝備產業水平的提升。
(三)加強運行組織管理,工程運行總體安全有效。三峽升船機試通航以來,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組織協調和通航配套設施建設,開展實船試航、通航暨竣工安全鑒定等工作。三峽升船機工程運行總體正常,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三峽水利樞紐通航能力不足的問題,為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發揮了作用。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竣工財務決算多計投資38400.50萬元。三峽集團公司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投資為563071.33萬元,經審計核實,實際應為524 670.83萬元,多計投資38400.50萬元,占竣工財務決算投資的6.82%。
1.多計建筑安裝工程投資3903.73萬元,占決算列示該項投資的1.83%。一是多計算工程量、高套單價、違反合同規定多結算工程款等,造成多計已完工項目投資2806.70萬元;二是多計尾工項目投資934.6萬元;三是多計與三峽升船機工程無關的投資等162.43萬元。
2.多計設備投資6489.01萬元,占決算列示該項投資的3.75%。一是違反合同約定多結算工程款等,造成多計已完工項目投資2207.69萬元;二是多計尾工項目投資4219.96萬元;三是多計與三峽升船機工程無關的投資61.36萬元。
3.多計待攤投資28007.76萬元,占決算列示該項投資的15.8%。一是未按實際情況調整應分攤三峽樞紐工程的臨時工程費用,造成多計投資15231.07萬元;二是多計尾工項目投資等8320.39萬元;三是多計與三峽升船機工程無關的投資3452.76萬元;四是重復列支、違規支付設計費用等,造成多計投資1003.54萬元。
(二)工程概算和決算編制不夠規范。一是多報工程價差概算,涉及金額13476.26萬元,漏報2項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涉及金額1591.88萬元;二是在工程結算未完成且預計尾工投資超過規定比例的情況下,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三是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前,未據實調整142筆錯列的會計核算科目,涉及金額17583.76萬元,也未按規定盤點工程實物資產。
(三)部分項目未依法依規進行招標,涉及金額56029.64萬元。一是違反應公開招標的規定,以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簽訂施工、物資采購及服務類合同67份,涉及金額32398.12萬元;二是違規將應公開招標的升船機屋面防水排水工程等4個項目,以工程變更的形式委托給施工單位實施,涉及金額5978.89萬元;三是違規將個別項目的第二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涉及金額17652.63萬元。
(四)建設管理不規范增加投資7999.23萬元。一是超過合同約定補償施工單位及設備供應商5520.16萬元;二是超標準列支監理費、招標代理費2166.63萬元;三是現場管理不善等增加投資312.44萬元。
對于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建議三峽集團公司進一步規范工程后續財務管理、建設管理和運行管理。目前,三峽集團公司正在積極組織整改,審計署將繼續對此跟蹤了解,具體整改情況將由三峽集團公司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