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8年第8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1-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8年第8號
(總第42號)
攀枝花市農林科學研究院2017年度預算
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
(2018年10月31日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農林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市農林科學院)2017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農林科學院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務核算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主要職責是圍繞我市地方經濟發展,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科學技術研究及技術推廣應用工作。內設機構有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科)、黨委辦公室(監察科)、財務科、科技管理科、蔬菜研究所等13個。市農林科學院核定事業編制127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02名,管理人員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13名,劃轉編制1名),黨政領導職數5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共2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實配不超過13名)。核定公務車輛編制為25臺,其中,小型乘用車輛(19座及以下)14臺,機要通信車1臺,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0臺。
根據市財政批復,市農林科學院2017年預算收入為1945.57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支出1945.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57萬元,項目支出150萬元);根據市農林科學院提供的《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草表)反映:年初結轉和結余909.68萬元,本年收入3383.17萬元(財政撥款收入),本年支出3156.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19萬元,項目支出1182.5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136.07萬元(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
審計結果表明,市農林科學院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政法規的有關規定,能按照財政統一的預算編制口徑確定的項目類別及明細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編制部門預算,預算執行結果與年初財政批復預算之間在總量和結構上的差異主要是財政追加項目資金支出。但審計發現,市農林科學院存在賬表不符、少計固定資產、多報差旅費、單位多列支應由外出創新創業人員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問題,需要予以糾正。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賬表不符,資產負債表和總賬余額中7個科目差異46616118.88元。
(二)少計固定資產1372643元。
(三)多報差旅費728元。
(四)單位多列支應由外出創新創業人員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4093.12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對審計中發現的賬表不符,資產負債表和總賬余額中7個科目差異46616118.88元的問題,責成調整有關賬目;對少計固定資產1372643元的問題,責成補計固定資產;對多報差旅費728元的問題,責成收回,收繳市財政;對單位多列支應由外出創新創業人員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4093.12元的問題,責成收回,收繳市財政。
四、審計整改情況
市農林科學院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賬表不符,資產負債表和總賬余額中7個科目差異46616118.88元的問題,于2018年7月調整了有關賬目;對少計固定資產1372643元的問題,于2018年7月補記了固定資產;對多報差旅費728元的問題,向相關人員追回了多報的差旅費,于2018年7月繳市財政,并對相關責任人在單位進行了書面通報批評;對單位多列支應由外出創新創業人員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4093.12元的問題,于2018年7月收回并繳市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