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8年第1號

國道108線K3019+101-K3076+585段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1-07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8年第1號

(總第35號

 

 

國道108線K3019+101-K3076+585段

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20181012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國道108K3019+101-K3076+585段改造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根據攀發改〔2011575號立項,項目改造總長57.5公里,其中K3019+101-K3037+70018.6公里采用三級公里技術標準設計速度30km/h,路基寬度7.5,路面寬7.5,特殊困難路段可適當降低個別技術標準,水泥砼路面,設計荷載公路-Ⅰ級;K3037+700-K3076+58538.9公里完善沿線安保工程、標志標線、交通量觀測站、道班房等服務設施。項目估算總投資為11668萬元,其中18.6公里土路改造段投資10145萬元,38.9公里完善附屬設施段投資1523萬元。項目建設工期為18個月。項目業主為市交通運輸局,代建單位為攀枝花市路橋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市路橋開發公司” 下同)。資金來源為爭取上級補助、市財政投資和項目業主自籌。

2012919攀發改〔2012386號將工程估算總投資由11668萬元調整為13351萬元。調整內容把原立項文件中K3019+101-K3037+70018.6公里道路路面結構由水泥砼路面調整為瀝青砼路面,估算總投資由10145萬元調整為11828萬元。

本工程實施時間為201210-20148月。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通過比選確定為四川精正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為委托公開招標確定。其中,勘察設計單位為四川公路工程設計院。施工單位:路基A合同段為核工業西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路基B合同段為四川騰達路橋有限責任公司;附屬工程合同段為四川長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路面合同段為江西中煤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保工程Ⅰ合同段為四川嘉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保工程Ⅱ合同段為四川鑫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四川國際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20125月,市交通運輸局委托四川科技大學環保研究所對本項目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書,20136月省環境保護廳對該報告書予以批復(川環審批〔2013356號)。

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于20131227委托攀枝花順暢交通建設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了實體質量檢測、外觀綜合檢查,檢測指標達到設計要求。20175月,進行了竣工驗收質量鑒定,總體質量評分為81.9分,鑒定質量等級合格。

(二)投資完成情況

經審計,本項目實際建設成本105686132.10元(未含征地拆遷費),其中:建安投資98345186元,待攤投資7340946.10元。

(三)資金支付情況

截至審計日市路橋開發公司收到本項目各類建設資金102503751.99元,其中:中央車購稅53030000元,業主自籌49473751.99元。實際支付各類資金102503751.99元,其中:建安投資支付 95677039.89 元,待攤投資支付6826712.10元。

審計結果表明,市路橋開發公司代建的本項目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制,在工程驗收、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現場監督等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特別是在G108線示范工程建設中,加強組織領導,增添工作措施,強化項目保障,確保了G108線示范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完成。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多計工程價款6451284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責成市路橋開發公司核減多計工程價款6451284元,調整相應賬務,據實辦理工程結算。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路橋開發公司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項目多計的工程價款已按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了工程價款結算并于2018710進行了相應賬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