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6號公告: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集團)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國藥集團總部及所屬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國藥中生、國藥控股)等7家二級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國藥集團成立于1998年,主要從事醫藥健康相關產品的分銷、零售、研發及生產。據其2016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反映,國藥集團至2016年底擁有全資或控股子公司767家、參股公司144家;資產總額2555.14億元,負債總額1631.52億元,所有者權益923.62億元,資產負債率63.85%;當年營業總收入3176.16億元,利潤總額135.73億元,凈利潤105.37億元,凈資產收益率11.8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12.85%。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國藥集團圍繞自身發展戰略,推進醫藥分銷物流配送網絡建設,加強生物制品、化學制藥等資源整合和轉型升級,加快推進研發中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改革試點,實施董事會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經營層高管人員選聘、薪酬和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改革工作,強化特困企業治理,持續降本增效;健全授權決策體系,擴大二級子公司經營決策權,逐步完善以經營業績、節能減排等為主要內容的考核體系。審計也發現,國藥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屬一家企業在貨物未發生轉移的情況下提前確認收入,多計利潤3745.3萬元。
2.2016年,所屬中國醫藥投資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超實際發生額計提職工福利費,少計利潤254.27萬元。
3.2016年,所屬國藥控股未按規定確認兩家聯營企業投資虧損,多計利潤133.73萬元。
4.2016年,國藥集團未將5家全資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涉及資產602.35萬元,少計利潤23.21萬元。
(二)經營管理方面。
1.所屬國藥中生下屬企業一產業基地建設項目邊設計邊施工、擅自大量調整建設內容,國藥中生未實施有效管控。至審計時,部分已建成生產線和生產車間閑置,涉及投資9.04億元。
2.2012年至審計時,所屬一家企業違規以職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用于轉存公司銷售回款、支付采購款等,累計發生額5.96億元。
3.2016年,所屬一家企業未經集團批準、未完成資產評估,即實施股權投資項目,涉及金額5.1億元。
4.2016年至審計時,所屬國藥控股鹽城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違反集團內部規定,在資產負債率超警戒線的情況下新增貸款3.43億元,其中2016年1.29億元。
5.2010年至2016年,所屬兩家企業未經環評即開工建設11個項目,涉及金額2.6億元,其中2016年2525.42萬元。
6.2013年,所屬國藥中生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因前期論證不充分、建設缺乏統籌規劃等暫停實施,已建成的4.93萬平方米廠房至審計時一直閑置,涉及金額1.77億元。
7.2014年,所屬一家企業未經批準,使用自有土地與外部企業聯合開發建設辦公用房,涉及投資9400萬元。
8.2010年,所屬國藥控股投資7000萬元收購一家經營業務違反國家行業管理規定的公司股權。因被收購企業業績持續下滑,上述投資款面臨損失風險。
9.2013年,所屬一家企業未經集體決策,向承擔公司債券發行保薦和承銷工作的公司支付財務顧問費1520萬元。
10.2016年,所屬國藥控股江蘇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違反對關聯企業擔保不得超過其持股比例的內部規定,為下屬企業提供擔保1413.31萬元。
11.2014年,國藥中生因擬收購目標公司未達協議約定要求,未經批準自行終止該項收購業務,且在未界定違約責任和通過法律程序主張權益的情況下,向目標公司股東支付解約補償金746.76萬元。
12.2013年,國藥集團未經董事會決策批準所屬企業設立一家子公司,涉及注冊資金613萬元。
13.至2016年底,所屬一家企業2012年以來獲得的34個產品批準文號中僅有7個投產,且累計虧損577.55萬元。
14.2014年,所屬中國科學器材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公開企業改制信息,直接引入特定企業進行改制。
15.至審計時,國藥集團未按要求完成制定和完善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施方案、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實施所屬混合所有制試點單位工資總額備案管理等工作。
16.至審計時,國藥集團40個信息系統未設計數據接口,所屬12家二級子公司未接入集團內部信息網絡。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13年以來,所屬中國醫藥工業研究總院等23家企業為44名新任職高管人員超標準配備公務車。
2.2014年至2016年,所屬無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購買高檔煙酒53.19萬元,其中2016年25.56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國藥集團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等方式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