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9號公告: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7-25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集團)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國合公司)等3家二級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東方電氣集團成立于1958年,主要從事大型發電成套設備制造、電站工程承包、環保節能設備制造及貿易等。據其2016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反映,東方電氣集團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3家,參股公司14家;資產總額1043.5億元,負債總額753.03億元,所有者權益290.47億元,資產負債率72.2%;當年營業總收入370.37億元,利潤總額-20.98億元,凈資產收益率-6.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90.6%。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在中國貨幣網公開。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東方電氣集團堅持做大發電設備產業,加強技術優化和產品升級,提升主業競爭力;實施創新驅動,構建覆蓋全集團、多層次的創新體系,加快培育新產業;推進董事會試點工作,健全董事會的制度及職責權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審計也發現,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屬東方電氣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風電)未按規定確認風電機組收入成本,由此多計利潤2551萬元。

2.2016年,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機)未按規定轉增國有資本2494萬元。

3.2016年,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汽輪機)未將歸屬于當期的材料成本差異進行分攤,多計成本2338.8萬元。

4.2016年,所屬國合公司、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國際工程分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分公司)違規對非貨幣性項目計算匯兌損益,少計財務費用630.26萬元。

5.2016年,所屬東方電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等4家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補貼、獎金等工資性支出489.99萬元。

6.2016年,所屬東方汽輪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鍋爐)未將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及時結轉為固定資產,少計折舊481.44萬元。

(二)經營管理方面。

1.2006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因未有效防范市場和投資管理等風險,3個項目投資形成虧損,至2017年底已計提減值準備31.6億元。

2.2003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違反內部決策程序購買固定資產等,涉及金額23.98億元。

3.2008年至2016年,所屬工程分公司10起訴訟事項未按規定報備,涉及金額4.11億元。

4.所屬東方電氣以前年度承攬的4個供貨項目,因合同風險管控不到位等相關存貨及應收款項面臨損失,至審計時已計提減值準備2.91億元。

5.至2016年底,所屬峨眉半導體材料研究所、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因采購計劃不合理、項目停滯等造成物資積壓及資金閑置,涉及資金1.39億元。

6.2011年,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盡職調查對外銷售產品,之后因客戶無支付能力,3039萬元貨款未能收回,在2014年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7.2012年,所屬東方鍋爐、東方汽輪機超概算投資2710.91萬元。

8.2010年4月,東方電氣集團在年度投資計劃外使用2084.07萬元購買27套商品房及車位,至審計時長期閑置。

9.2011年至2016年1月,所屬東方電機、東方風電違規向未列入合格供應商范圍的企業采購物資1970.94萬元。

10.2013年至2016年,所屬東方日立(成都)電控設備有限公司違規向未提供相關服務的外部企業支付代理費818.98萬元。

11.至審計時,東方電氣集團未按要求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退出房地產業務工作;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工作。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所屬東方電機、東方鍋爐超標準購車7輛,涉及金額381萬元。

2.2015年至2016年,所屬東方鍋爐等9家企業消費高檔煙酒118.43萬元,其中2016年90.94萬元。

3.2013年,所屬投資公司違規以會議費名義向參會人員發放購物卡,涉及金額10.94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東方電氣集團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追責問責等方式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