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17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7年第17號
(總第31號)
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
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2017年12月6日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根據攀枝花市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立項的批復》(攀發改函〔2011〕507號)立項,項目業主為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代建單位為攀枝花市交通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該項目估算總投資6049.7744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4660.6297萬元,設備及工具、器具購置費1.6002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1168.5219萬元,預備費219.0226萬元。征地拆遷費用由市政府定額補助給西區,由西區承擔。該項目為《國省干線公路改擴建三年攻堅》項目之一,資金納入國省干線公路改擴建每年6000萬市財政補助投資范圍,不足部分由業主自籌及爭取上級補助。該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確定設計單位為四川恒盛路橋勘察設計院;路基施工單位為攀枝花市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路面及沿線設施施工單位為四川志德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路基監理單位為四川華達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路面監理單位為四川華達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改造路段全長2.53公里,起點位于西區格里坪石廠交叉口(K252+770),終點止于格里坪收費站附近(K255+300)。道路設計等級為公路二級,設計車速為40km/h。路基寬度:起點至電煤化產業園區段(1.9公里)為雙向四車道,路基寬20米,路基分幅形式為2.5米+15米+2.5米(人行道+車行道+人行道),電煤化產業園區至終點段為雙向兩車道,路基寬10米,路面寬7米,路面類型為瀝青混凝土,重點提高道路承載能力,解決排水、地質病害、安防設施等問題。
該項目于2012年5月開工,2014年5月6日由攀枝花市交通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市交通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本項目進行了交工驗收,經驗收質量為合格。
(二)投資完成情況
經審計,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總投資為33059255.28元;其中:建安投資31010104元,待攤投資為2049151.28元(不含征地拆遷費)。
(三)資金支付情況
至審計時,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實際支付各項費用31329509.28元(不含征地拆遷費)。
審計結果表明,攀枝花市交通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代建的省道310線格福段(K252+770-K255+300)改造及路面大修工程基本合規,各類資料齊全,項目財務核算基本清晰。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多計工程價款756931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責令核減多計工程價款756931元,調整相應賬務,據實辦理工程結算。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攀枝花市交通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于項目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并進行相應賬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