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15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7年第15號
(總第29號)
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
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2017年12月6日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根據市發改委《關于災后重建項目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立項的批復》(攀發改函〔2009〕351號)立項,項目估算總投資1461.06萬元,納拉河橋橋梁長度46米,全橋寬22.5米(其中:兩側人行道2*3.25米+行車道寬16.0米);引橋長度329米;公路等級:一級;車道寬度4*3.75米;路基寬度14.0米;設計速度60Km/h;設計荷載: 汽車荷載公路-I級,人群荷載3.5KN/㎡;地震烈度:VII度;橋型:上部結構采用1-30m預應力砼T梁,下部結構采用重力式橋臺加樁基,擴大基礎。資金來源:自籌及銀行貸款。
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于2013年4月開工建設, 2014年8月通過交工驗收,驗收等級為合格。該項目通過邀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為攀枝花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四川公路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二)投資完成情況
經審計,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建設成本9137861.66 元,其中:建安投資6929910 元,待攤投資 2207951.66元。
(三)資金支付情況
至審計時,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實際支付各項資金8481176.66 元,其中:建安投資支付6273225元,待攤投資支付2207951.66 元。
審計結果表明,攀枝花市交通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交投公司”)代建的省道310線納拉河橋新建工程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制,在設備、材料采購驗收、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現場監督等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合理控制工期。同時項目財務管理較好,會計核算合規,財務資料規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多計工程價款24083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責令核減多計工程價款24083元,調整相應賬務,據實辦理工程結算。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交投公司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于項目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并進行相應賬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