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11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7年第11號
(總第25號)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6年度
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財政局2016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屬于全額撥款行政單位。主要負責對全市財政預算資金的收入、分配及使用情況的管理與監督等。2016年末,攀枝花市財政局在職人員編制147個,其中行政編制94個,事業編制53個。年末在職實有人數為108人,其中行政人員77個,事業人員31人。
2016年,市財政局年初結轉和結余643.54萬元。本年收入2905.2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98.74萬元(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2130.44萬元,調整768.30萬元),其他收入6.49萬元。本年支出2656.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46萬元,項目支出692.4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891.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28.29萬元,項目支出結轉結余863.62萬元。)。
二、審計結果
此次審計主要關注了項目支出預算編制、調整及執行情況;非本部門支出編入本部門預、決算情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情況;會議費情況;“三公”經費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部門定點扶貧情況;部門電話費情況等。審計結果表明,2016年市財政局能夠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規定編制部門預算,預算執行中未發現明顯問題,但存在個別項目資金財務部門未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及后續批復資料的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制度建立和執行成效較好,部門定點扶貧工作成效顯著,財務收支賬務處理較符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會計資料較真實地反映了單位2016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賬表一致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