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3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7-3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7年第3號
(總第17號)
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2017年7月25日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根據市發改委《關于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攀發改〔2009〕363號)立項,項目業主為市規劃和建設局。項目北起密地橋南,南下并向西途徑炳四區,止于炳三區龍箐大橋橋頭。起點接線互通立交區下游約610米處。項目估算總投資34580萬元,資金來源為:銀行貸款及自籌。2010年12月9日市發改委《關于調整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業主及總投資的復函》(攀發改〔2010〕133號)文批復,該項目業主由市規劃和建設局變更為攀枝花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城投公司”)。項目總投資從原批復34580萬元調整為31026.3萬元(其中:扣除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905.3萬元、貸款利息1247.4萬元,優化設計方案后,增減工程量相抵減少投資1401萬元)。調整后的總投資包括建安工程費、基本預備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全部建設費用,不包括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該項目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以市政府批準的征地拆遷方案所列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為準。該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施工單位為四川鷗鵬建筑工程公司、核工業西南建設集團公司、四川天劍機械設備股份公司、四川川交路橋有限公司等,監理單位為四川恒豐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是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院,招標代理機構是北京中交建設工程招標公司。
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路基綠化標段于2011年2月27日開工,2014年4月29日竣工;路面標段于2013年7月20日開工,2014年5月23日竣工;立交橋標段于2012年9月1日開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路燈工程于2013年9月開工,2014年3月竣工。四個標段已完成合同約定及變更的全部工作內容,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二)投資完成情況
經審計,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建設成本313733157.84元(不含拆遷補償費),其中:建安投資272287580元,待攤投資41445577.84元。
(三)資金支付情況
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至審計時已支付各項資金(不含拆遷資金)309724287.84元,其中:建安投資支付269117580元,待攤投資支付40606707.84元。
審計結果表明,市城投公司代建的攀枝花市密地橋南至龍箐大橋主干路項目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制,在設備、材料采購驗收、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現場監督等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合理控制工期。同時項目財務管理較好,會計核算合規,財務資料規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多計工程價款20981489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責令核減多計工程價款20981489元,調整相應賬務,據實辦理工程結算。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城投公司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于項目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并進行相應賬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