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6年第4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2-02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6年第4號
(總第11號)
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5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審計結果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釩鈦高新區管委會)2015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 釩鈦高新區是一級財政,釩鈦高新區管委機關預算由釩鈦高新區財政安排,納入市財政二級預算單位管理,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機構編制1個,內設8個局(室)。 2015年收入合計43216185.04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7313969.08元),2015年支出合計26743920.52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472264.52元。
審計結果表明,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能夠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的規定編制部門預算,基本按照預算編制的內容使用資金。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所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但審計發現,其在財政財務收支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的借款中列支出7822200元。
(二)應沖減未沖減經費支出7250.82元。
(三)5個會計科目會計帳簿金額與決算報表金額不相符,相差金額合計19975043.63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的借款中列支出7822200元的問題,已責令調賬,真實反映負債等情況。對應沖減未沖減經費支出7250.82元問題,已責令調賬,如實核算經費支出。對5個會計科目會計帳簿金額與決算報表金額不相符,相差金額合計19975043.63元的問題,已責令查找原因,調整帳務,做到會計賬薄記錄與會計報表相符。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的借款中列支出7822200元的問題,已進行了調帳。對應沖減未沖減經費支出7250.82元的問題,已調帳。對5個會計科目會計帳簿金額與決算報表金額不相符,相差金額合計19975043.63元的問題,已查找出原因逐一調整帳務,會計賬薄與決算報表金額已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