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6年第3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9-23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6年第3

(總第10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

201688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一級預算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報表》和下達指標追加文件反映:年初結余178.65萬元,本年收入2056.70萬元,其中:年初預算1382.40萬元、預算追加674.30萬元,本年支出1987.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58萬元、項目支出685.5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48.25萬元(均為本年結余)。

審計結果表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政法規的有關規定,賬務處理基本符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能按照財政統一的預算編制口徑確定的項目類別及明細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編制部門預算,部門決算編報基本真實、完整、規范,無虛報、多報支出等問題,預算執行結果與年初財政批復預算之間在總量和結構上的差異主要是中央、省級專項資金追加支出。但也存在計帳簿記錄與會計報表金額不符、未及時清理往來款應繳未繳財政收入的問題,需要予以糾正。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計帳簿記錄與會計報表有三個科目金額不符,相差1391897.60元。

    (二)未及時清理往來款1127968.39元。

    (三)應繳未繳財政收入41860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攀枝花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對審計中發現的會計帳簿記錄與會計報表三個科目相差1391897.60元的問題,責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調賬處理;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1127968.39元的問題,責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進行清理;對應繳未繳財政收入41860元的問題,責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繳財政

    四、審計整改情況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對會計帳簿記錄與會計報表三個科目相差1391897.60元的問題,于2016726進行了調整賬目的處理;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1127968.39元的問題,結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進行了清理;對應繳未繳財政收入41860元的問題,于2016726上繳了市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