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審計結果公告(2015年第六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1-25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5年第6號
(總第6號)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預算
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公告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是市林業局管理的副縣級行政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獨立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治安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權。該單位內設5個科室及3個分局,行政編制52名,工勤編制5名。2014年市森林公安局收入為9382160.05元,上年結余2304142.26元,經費支出為9841654.08元,當年結余1844648.23元。
審計結果表明,2014年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能按照財政統一的預算編制口徑確定的項目類別及明細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編制部門預算;編制的部門預算報表與財政下達的預算基本相同;項目經費基本能按年度計劃安排列支;能嚴格控制會議、培訓數量和開支范圍,會議、培訓費開支較往年有所減少;未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十項規定等各項廉政規章制度情況。但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也存在少記固定資產、違規擴大開支范圍、公務接待費用無公函及相關就餐清單不齊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少記固定資產共計30600元。
(二)違規擴大開支范圍列支職工慰問金共計2900元。
(三)公務接待費用無公函及相關就餐清單不齊等共計23706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攀枝花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對預算執行存在少記固定資產30600元問題,已責成補記固定資產30600元;違規擴大開支范圍列支職工慰問金共計2900元問題,已責成立即糾正和整改,并調整相關會計科目;公務接待費用無公函及相關就餐清單不齊等共計23706元問題,已責成補齊無公函及相關就餐清單的公務接待費用23706元的所有相關手續。
四、審計整改情況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