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審計結果公告(2015年第五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1-25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5年第5號
(總第5號)
攀枝花市社鑫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2010-2012年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結果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社鑫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社鑫公司)2010-2012年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社鑫公司作為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的載體,成立于2002年,注冊資本為10萬元(其中:市供銷社理事會出資9萬元)。財務核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
2010年,市社鑫公司資產總計1723909.49元,負債合計1658737.17元,所有者權益合計65172.32元。2011年,市社鑫公司資產總計1509128.51元,負債合計1433332.77元,所有者權益合計75795.74元。2012年,市社鑫公司資產總計1593583.39元,負債合計1539016.78元,所有者權益合計54566.61元。
審計結果表明,市社鑫公司作為市供銷社理事會的載體,發揮了為市供銷社理事會服務的功能。但財務核算上存在少計業務收入及欠繳稅金、違規報銷購房款、少記“固定資產”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少計業務收入161,580.00元,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相關稅金。
(二)違規報銷個人購房款40,963.94元。
(三)未計“固定資產”5,646.00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攀枝花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責令市社鑫公司補計收入并向稅務部門申報補繳相關稅金、個人退回違規報銷購房款、補記“固定資產”。
四、審計整改情況
市社鑫公司按照審計決定和相關要求進行了整改,調整了相關賬務,個人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