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9號公告: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長春至琿春支線江密峰至琿春段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3-05-30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13年第19號(總第161號)
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長春至琿春支線江密峰至琿春段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2年7月至11月對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長春至琿春支線江密峰至琿春段(以下簡稱江琿高速)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重點檢查了項目概算執行、投資控制和工程建設管理等情況。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江琿高速全長348公里,批復概算總投資134.35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為126.72億元,項目建設單位為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所屬高等級公路建設局(以下簡稱高建局)。該項目于2003年10月開工,2008年10月江密峰至延吉段建成通車,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運營管理。交工驗收報告表明,該項目工程質量總體合格。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江琿高速建設單位能夠按照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要求完成各項建設內容,工程建設和資金管理總體較為規范,較好地控制了工程投資,竣工決算草案編制基本真實合規,項目運行和維護管理總體較好。作為內陸通往圖們江邊境地區的主要通道,江琿高速的開通對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開發長白山旅游資源具有重要意義。
但審計也發現,江琿高速建設中存在決算編制周期長、多計工程款、招投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江琿高速于2010年10月全線通車,截至2012年7月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時,因部分變更審批時間較長、工程結算慢等原因,高建局未按有關規定在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編制和資產移交手續,也未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高建局已按審計要求完成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編制,并將在今后的建設項目中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按期完成資產交付手續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等相關工作。
(二)高建局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擴大7個服務區建設規模,超概算投資72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高建局已著手概算調整資料整理及申報工作,報有關部門審批。
(三)高建局在與34家施工單位(見附件1)結算時,多結算工程價款5752.3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高建局已扣減多結算的工程價款5671.17萬元,相應調整了決算及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其余81.17萬元正在收繳中。
(四)高建局在工程實施中,未按規定將166個施工、設計、監理、采購合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20.51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已督促高建局對此問題進行清理整改,并在今后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中嚴格做到依法合規。
(五)在江琿高速建設中,有10家施工和設計單位(見附件2)存在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問題,涉及金額8.5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吉林省交通廳已要求高建局對上述10個施工和設計單位的違規轉包、分包問題逐一進行清理,并在以后的項目建設中督促參建單位加強建設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六)琿春市高等級公路建設辦公室挪用江琿高速征地拆遷資金300萬元,用于支付琿春市公路客運站土地出讓金及測繪費。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吉林省人民政府已責成琿春市高等級公路建設辦公室收回挪用資金,并在以后的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工作中,切實加強征地拆遷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