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6號公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3-05-30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2年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移動集團)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并對審計范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中移動集團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冊資本3000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二級子公司33家,主要從事移動話音、數據、IP電話和多媒體業務。中移動集團全資擁有中國移動(香港)集團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在香港和紐約上市。據中移動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中移動集團資產總額11 632.64億元、負債總額3277.23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8355.41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5659.72億元、利潤總額1499.45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中移動集團總部及所屬10家企業(單位),涉及資產量占中移動集團資產總額的50%以上。審計結果表明,中移動集團主營業務穩步發展,主要經濟指標不斷增長,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也存在對下屬公司監督管理不到位,廉政建設和廉潔從業方面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5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所屬10家單位存在通過虛假銷售或采購等方式虛增收入和成本、將支付給代理商的酬金直接沖減收入、不按期分攤成本費用、關聯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等問題,7年間合計造成多計收入1.3億元,多計成本費用1.44億元,導致少計利潤0.14億元。其中2011年少計利潤0.89億元。
2. 2005年至2011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移動)、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移動)等24家單位通過應付福利費科目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3.96億元;中移動集團設計院等2家單位在中移動集團已統一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的情況下,另行購買補充養老保險0.57億元。
3. 2009年至2011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將應付工資9805.60萬元以勞動競賽獎勵的形式轉至工會后發放給職工,部分所屬分公司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內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移動)、山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移動)虛列支出套取資金1461.03萬元存放賬外,用于招待費及職工福利等支出。
4. 2011年,中移動集團所屬中國鐵通集團公司賬面反映與中移動集團的內部關聯交易收入和成本分別多計7.54億元、1.5億元。
5. 2009年至2011年,內蒙古移動購買促銷品取得的26張發票為虛假發票,涉及金額240.71萬元;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移動)福州分公司開具給客戶的2386張發票未填寫收款方名稱,涉及金額370.91萬元。
(二)執行國家政策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1年底,廣東移動、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未嚴格執行有關自2010年9月起全面落實客戶入網實名登記制度的要求,移動用戶實名比例分別僅18.5%和41.4%。
(三)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存在的問題
1. 截至2011年底,中移動集團總部及下屬4個二級單位未按規定出臺“三重一大”事項實施細則。
2. 2005年以來,中移動集團對外重大投資(收購)項目共6個,其中由集團公司承擔3個虧損項目(近3年累計投資虧損31.86億元),由上市公司承擔3個盈利項目(近3年累計取得投資收益62.17億元),利益分配向上市公司傾斜。
3. 2005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投資建設的“村村通”工程由上市公司運營管理,集團承擔折舊成本115.14億元。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 合作商引入方面。2007年至2011年,福建移動7項合作類增值業務未簽訂合同即上線運營,涉及金額4303.75萬元;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違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停止新增發展‘移動總機’業務用戶”的規定,新增“移動總機”集團單位4713家;廣東移動違反該公司規定引入12家注冊資金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服務供應商;內蒙古移動、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遼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移動)及其所屬6家分公司與無資質供應商簽訂服務或采購合同,涉及金額7720.87萬元。
2. 市場營銷與辦公費用控制方面。截至2011年末,河北移動、福建移動所屬9個分公司超標準支付代理商酬金等款項2264萬元;2009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所屬內蒙古移動包頭分公司等5家單位存在挪用、丟失或冒領促銷品等問題,涉及金額4967萬元;2005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總部共支付辦公電腦租賃費5303.53萬元,其每2年租金為租賃電腦原價的105%,且租期滿后將電腦返還出租方。
3. 保護客戶個人信息方面。2005年至2012年6月,廣東移動合作單位將部分銀行卡電話充值業務轉交給第三方運作,廣東移動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2009年至2011年,廣東移動江門分公司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給145個號碼開通了數據業務功能。
4. 薪酬管理方面。2007年,國資委要求將企業自行開展的補充養老保險進行規范并納入年金管理。但截至2011年底,中移動集團仍未將其自2002年起開始試行的補充養老保險納入年金管理;2009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總部、中國移動研究院在福利費中為職工購買不記名多用途健身卡2405.74萬元,實際可用于健身、餐飲、購物等活動。
5. 重大工程項目投資和物資采購。截至2011年底,中移動集團總部對一級集中采購以外的零星采購事項、非工程建設類產品采購等無統一規定。2005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總部及所屬10家省公司的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項目分別投資6149億元、6752.2億元,審計抽查發現,該集團總部及山東移動、上海移動等所屬8家省公司651個工程建設項目存在先談判后招投標、未經可研批復即開工建設、違規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擅自更改評標結果指定中標人等問題,涉及金額342.66億元,占同期工程項目總金額的5.57%;該集團總部及所屬10家省公司1097項物資采購項目存在未公開招投標、各省公司自行采購應納入集團一級集中采購的項目,或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招標條件公司中標等問題,涉及金額228.39億元,占同期物資采購總金額的3.38%。
6. 合同管理方面。截至2011年底,福建移動未制定采購回避制度,個別領導兼任控股子公司董事長,直接審批或簽訂對其的采購合同;遼寧移動2005年至2011年部分設備采購項目招投標文件缺失;山東移動2009年至2011年向4家增值業務合作商其支付分成款1.10億元,但引入時的檔案資料全部缺失。
7. 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方面。截至2011年底,中移動集團558個信息系統(占系統總數的97%)由各省公司自行建設;中移動集團計劃管理系統的“省公司項目建設管理”功能已驗收至審計時尚未啟用,而11家省公司又投資4046萬元重復建設類似系統;2008年至2012年,廣東移動充值代理商在欠繳保證金的情況下仍可繼續充值,業務系統控制失效;2011年,福建移動業務支撐系統的總管理員及各分公司管理員同時擁有業務管理、客戶管理、生產運營等多個業務平臺權限,授權過大。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中移動集團予以整改。上述問題的整改情況,由中移動集團在相關媒體上公告。此外,本次審計發現的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