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西區法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
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職能簡介。
法院是司法審判機關,是負責審理案件,解決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糾紛的國家機構。法院主要職責有:
1.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本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
3.接受上級法院指令再審和交辦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5.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6.組織本院法官和其他法院間的司法交流活動;
7.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
8.管理本院的經費、物質裝備;
9.結合審判業務,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
10.對人民調解組織和鎮、街道等司法助理員進行業務指導;
11.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重點工作。
2023年,西區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不斷提升司法服務理念,縱深推進司法改革創新,全面提高隊伍素質水平,持續優化紀律作風建設,奮力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是筑牢政治忠誠,矢志不渝堅持黨的領導。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切實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堅持黨對的絕對領導,確保法院工作正確發展方向。建立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制度機制,弘揚偉大建黨精神,賡續紅色血脈,堅持把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作為根本政治擔當。
二是服務保障大局,馳而不息護航經濟發展。精準服務“六穩”“六保”,強化善意司法理念,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精準服務風險化解,延伸司法觸角,前移司法服務,全面提升保障水平。精準服務基層治理,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以點帶面健全并推廣“三說會堂”多元解紛機制,擴大品牌輻射。精準服務“雙碳”工作,深入踐行“兩山”理念,穩步推進環資審判專業化建設。
三是立足審判職能,慎終如始彰顯公正司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電信詐騙及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傾力化解矛盾糾紛,審慎處理各類民商事及行政訴訟、非訴行政審查等案件,強化“視案件質量為生命”的責任意識,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全力破解執行難題,高效開展執行專項行動,堅持強制性與善意執行分類施策,及時兌現勝訴權益。
四是踐行司法為民,久久為功增進民生福祉。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為契機,豐富便民惠民利民舉措,完善“廳網線巡”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為群眾送上接地氣、零距離、心貼心的司法服務。強化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障,妥善審理教育、就業、醫療、婚姻家庭等領域涉民生案件,創新依托“西小槌普法”線上+“西法快車”線下模式,開展普法宣傳,強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五是鞏固改革成果,激情滿懷加速創新驅動。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完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確保審判權規范行使。推進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加強審級制約監督體系建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全面加強執行工作現代化、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以數字正義推動實現更高水平的公平正義。
六是強化隊伍建設,一以貫之鍛造法院鐵軍。將政治建設挺在前面。強化理論武裝,把牢政治“方向盤”,不斷提高干警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將作風建設落到實處,堅持全面從嚴治院,鞏固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司法公正廉潔。將能力建設抓在常態,著力培養專家型、復合型審判人才。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無下屬二級單位。現有9個內設機構和1個派出機構,即:綜合辦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和派出機構格里坪人民法庭,其中司法警察大隊和格里坪人民法庭未納入內設機構改革。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27.6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0.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1.9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8萬元。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127.6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18.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人員預算經費相應減少,退休人員和聘用人員經費未納入年初預算,項目經費預算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預算112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27.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預算112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6萬元,占96.36%;項目支出41萬元,占3.64%。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127.6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19.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人員預算經費相應減少,退休人員和聘用人員經費未納入年初預算,項目經費預算減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27.6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0.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1.9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8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27.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218.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人員預算經費相應減少,退休人員和聘用人員經費未納入年初預算,項目經費預算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30.2萬元,占73.6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43萬元,占9.88%;衛生健康支出86萬元,占7.63%;住房保障支出91.97萬元,占8.1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8萬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204(類)05(款)01(項)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797.2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保障西區法院工作正常運轉,支持西區法院履行職能。
2.一般公共服務204(類)05(款)02(項)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33萬元,主要用于:項目經費支出,保障西區法院辦案業務費、司法救助金、人民陪審員經費支出和維護費用支出,保障西區法院工作有序開展。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05(款)05(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類)2023年預算數為111.43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人員養老保險,保障人員經費。
4. 衛生健康支出210(類)11(款)01(項)行政單位醫療(類)2023年預算數為59.01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5. 衛生健康支出210(類)11(款)03(項)公務員醫療補助(類)2023年預算數為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人員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6. 衛生健康支出210(類)11(款)99(項)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類)2023年預算數為22.99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人員的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繳費。
7. 住房保障支出221(類)02(款)01(項)住房公積金(類)2023年預算數為91.9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人員的公積金繳費。
8.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224(類)05(款)02(項)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類)2023年預算數為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西區法院郵電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86.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24.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162.3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5.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9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39.62%。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壓減了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公務接待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40.4%。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壓減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0輛,其中:轎車7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3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9萬元,用于1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西區法院執行辦案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我院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未作安排。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2023年我院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未作安排。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0輛,其中:轎車7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3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辦公辦案等工作開展。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無下屬單位,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62.35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4萬元,增長2.52%。主要原因是工會經費、黨建經費等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0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0輛(若沒有的請填寫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5個,涉及預算41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5個,涉及預算41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運轉性項目、政府專項資金項目的支出安排數。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
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附表: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部門)修改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