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部門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2
(一)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職能簡介。 2
二、單位構成情況 5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5
(一)收入預算情況 5
(二)支出預算情況 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6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6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6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7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8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9
(一)業務運行經費 9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9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1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職能簡介。
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
(2)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2021年重點工作。
2021年,市退役軍人局將以認真編制《攀枝花市退役軍人服務體系規范化建設“十四五”規劃》為著力點,扎實推進退役軍人事務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1.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堅決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退役軍人事務機關各項工作部署,強化政治屬性、著力黨建引領,體現軍隊特色,踐行使命擔當。
2.健全完善管理服務保障體系。
嚴格落實 “有機構、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有保障”,加快完善市縣鄉村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確保服務保障體系發揮作用。管好用好并開發好光榮院、軍休所、軍供站等服務保障資源,進一步盤活資產,聚焦主責主業,不斷增強服務保障能力。積極開展《兵役法》、《國防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等法規和政策普及宣傳,繼續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等政策。
3.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因地制宜,切實提高黨建工作針對性有效性,引導退役軍人黨員積極參加軍民融合“服務三五家普通群眾,帶動十幾人愛黨報國”活動,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認真組織開展以“不忘入伍初心,矢志愛黨報國”為主題的最美退役軍人和優秀退役軍人事務工作者選樹活動。
4.大力促進就業創業。
搭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網絡和實體平臺,分類別開展退役軍人就業推薦和招聘活動。推進退役軍人充實城鄉基層隊伍,實現促進就業與鞏固基層力量有機銜接。落實退役軍人招錄傾斜政策,實施退役軍人回引工程。開展創業培訓,推動建立退役軍人創業指導專家團隊和創業基地(園區),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堅持就業導向,推動構建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和退役后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職業指導等多層次多形式教育培訓工作機制。
5.提高移交安置質量。
強化政府安排工作退役軍人安置編制保障,增強政策剛性,完善安置與貢獻掛鉤的工作機制,落實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探索建立政府安排工作退役軍人“直通車”式安置方式,安置工作實現“無縫連接”。
6.抓好優待撫恤工作。
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社會優待工作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退役軍人工作,形成服務保障整體合力。建立體現尊重的社會優待體系,在養老、醫療、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務方面,給予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適當的優先優惠。
7.開展好褒揚紀念工作。
探索建立英烈保護部門聯動機制,統籌推進城鄉英烈墻建設,廣泛宣揚英烈精神和英雄事跡。做好清明節烈士祭掃和烈士公祭日活動。
8.加快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
加快全市退役軍人綜合信息數據庫建設,探索建立退役軍人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臺,探索構建“互聯網+退役軍人服務”模式,提高服務管理工作的便捷性和精準度,信息化建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9.做好權益維護工作。
持續做好全市退役軍人政策及落實情況清理,確保不發生越級訪、進京訪,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集訪。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3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攀枝花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攀枝花市軍供站。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退役軍人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1年收支總預算1,045.3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85.84萬元,主要是部分項目經費未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收入預算1,045.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45.37萬元,占100%;主要為:事業單位離退休42.2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0.58萬元、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154.40萬元、行政運行266.65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8.00萬元、擁軍優屬30.00萬元、部隊供應99.91萬元、事業運行250.65萬元、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10.00萬元、住房公積金62.9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支出預算1,045.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24.37萬元,占88.43%;項目支出121.00萬元,占11.57%。主要為:事業單位離退休42.2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0.58萬元、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154.40萬元、行政運行266.65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8.00萬元、擁軍優屬30.00萬元、部隊供應99.91萬元、事業運行250.65萬元、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10.00萬元、住房公積金62.95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045.3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45.3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2.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45.37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減少85.84萬元,主要是部分項目經費未納入年初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2.42萬元,占93.98%;住房保障支出62.95萬元,占6.0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42.23萬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60.58萬元,主要用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154.40萬元,主要用于軍休所工作人員工資、保險及機構日常運轉。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266.6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68.0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及公務車購置。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2021年預算數為30.00萬元,主要用于走訪慰問部隊官兵和優撫對象。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軍供保障(項)2021年預算數為99.91萬元,主要用于軍供站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250.65萬元,主要用于軍服中心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0.0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咨詢服務大廳正常運轉及開展業務工作。
10.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為62.95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24.3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03.1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補助。
公用經費121.2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退役軍部門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9.8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9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8.9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部門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7.82%。主要原因是壓減三公經費。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領導蒞攀檢查指導工作及相關市(州)單位來攀學習交流。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增長665.56%。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購置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越野車1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50.0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1輛,其中:越野車1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91萬元,用于4輛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退役軍人部門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1年,市退役軍人部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8.54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6.75萬元,增長16.1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退役軍人部門共有車輛4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市退役軍人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1.00萬元。主要為:光榮院優撫專項支出3.00萬、公務車購置50.00萬元、業務運行18.00萬元、雙擁慰問經費30.00萬元、過往部隊接待及伙食補貼10.00萬元、業務運行費及咨詢服務大廳運行保障經費10.00萬元。
10、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項):反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列入事業編制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管理機構用房建設經費等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反映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軍供保障(項):反映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所屬軍供站(兵站)管理維護、保障軍隊運輸和食宿供應等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8.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9.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10.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1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1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021年攀枝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預算公開參考樣表.xlsx
攀枝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