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位于學府廣場2號樓,辦公面積約1.5萬平方米,內設公共服務大廳、行政審批大廳和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及惠民幫扶管理局,與東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同址辦公。進駐窗口單位58個,窗口工作人員470余名,除集中辦理市級各部門所有的行政審批事項外,還集中辦理出入境管理、社保、醫保、房地產登記及交易等公共服務,并集中開展國有土地、礦產資源、政府采購、建設工程等公共資源交易。
(二)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重點工作。
一是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府服務效能;二是積極創建國家級質量強市示范城市 ;三是優化工業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四是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五是加強基層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六是節約政府資金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7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1.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萬元。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97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收入預算9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7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78.19萬元,增幅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經費49.8萬元;2.增加人員經費28.39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社保、五險一金等。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支出預算9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5萬元,占22.92%;項目支出752.25萬元,占77.1%。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78.19萬元,增幅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經費49.8萬元;2.增加人員經費28.39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社保、五險一金等。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7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7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1.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76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78.19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1.33萬元,占9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6萬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6.31萬元,占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8年預算數為752.25萬元。主要用于大廳工作人員午餐經費發放以及政務大廳運行。
2. 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89.08萬元。主要用于工作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3. 社會保險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18.3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繳納。
4.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6.31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公積金繳納。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22.2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86.8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公用經費35.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費用。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5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5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4.85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17萬元,增長3.5%。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2.25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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