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直屬機關工委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1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市直機關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聯系指導區(縣)機關黨的建設。主要職能包括:擬定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分類指導市直機關及有關單位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工作;承擔市直機關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審批設立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直屬總支、支部)和機關紀委以及領導班子人員;負責市直機關各部門直屬黨組織負責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訓工作;負責審批直屬總支、支部發展的黨員等。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二、部門概況

市直機關工委無下屬二級決算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市直機關工委本年收入合計442.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42.65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2017年市直機關工委本年支出合計441.93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412.31萬元,占93.3%;項目支出29.62萬元,占1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42.65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5.98萬元,增長6.05%。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1.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84%。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25.26萬元,增長6.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1.9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0.78萬元,占77.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75萬元,占17.37%;醫療衛生支出0.22萬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24.18萬元,占5.47%。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支出決算為310.84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28.4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支出決算為1.26萬元,完成預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 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預算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支出決算為48.92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 支出決算為26.63萬元,完成預算100%。

5.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支出決算為1.2萬元,完成預算100%。

6.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款)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項):支出決算為0.22萬元,完成預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24.1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12.3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67.6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67.46萬元、津貼補貼160.22萬元、獎金5.5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7.99萬元、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6.63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76萬元、離休費13.67萬元、退休費32.38萬元、生活補助1.83萬元、醫療費1.04萬元、住房公積金24.18萬元。
  公用經費44.62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9萬元、水費0.08萬元、郵電費6.86萬元、差旅費8.41萬元、工會經費2.38萬元、福利費1.4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46萬元、其他交通費17.04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61萬元,完成預算10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61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與2016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61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越野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61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1.08萬元,下降23.03%。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13萬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直機關工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62萬元,比2016年增加4.62萬元,增長18.48%。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直機關工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直機關工委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29.2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5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增強目標任務的合理性;二是績效監控方面有待加強。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分析目標任務,增強合理性;二是加強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動態的監控。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得分

部門決策(25分)

目標任務(15分)

相關性(5分)

5

明確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預算編制(10分)

測算依據(5分)

5

目標管理(5分)

4

綜合管理(30分)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1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1

中期評估(2分)

執行中期評估(2分)

1

績效監控(5分)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2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2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1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1

資產管理(6分)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2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2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2

內控制度管理(2分)

內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開(6分)

預算公開(2分)

2

決算公開(2分)

2

績效信息公開(2分)

2

績效評價(5分)

績效評價開展(2分)

2

評價結果應用(3分)

2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履職成效(20分)

部門特性指標

18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5

人才培養(5分)

5

滿意度(10分)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3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3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4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本部門對大樓管理費開展了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為99分,存在的問題:大樓陳舊,線路老化,樓頂漏水。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老化區域的管控維護;二是細化大樓管委會職能職責,在保證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基礎上,加強績效管理。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攀枝花市直屬機關工委/大樓管理費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三級指標

分值

得分

(20分)
項目決策

(10分)
科學決策

必要性
(政策依據)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

(10)
績效目標   

明確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項目管理

(7分)
資金管理

資金分配

3

3

資金使用

4

4

(3分)
項目執行

執行規范

3

3

(特性指標70分)
項目績效 

(20)
項目完成

完成數量

5

5

完成質量

5

5

完成時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項目效益

經濟效益(可選項)

40

 

社會效益(可選項)

20

生態效益(可選項)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20

公平效率(可選項)

 

使用效率(可選項)

 

服務對象滿意度   

10

10

總分

99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 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17年市直機關工委部門決算編制說明.doc

        四川省中國共產黨攀枝花市直屬機關工委(本級).XLS

 

審核: 機關工委   責任編輯: 機關工委